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商业名称权与商号权区别是什么

商业名称权与商号权区别是什么1、在产生时间上,企业名称是组建企业法人的必要条件,产生于企业成立之前,企业名称被依法核准登记后,企业同时具备了其他条件才可以申请设立;商号是在企业成立之后,由企业在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基础上创设,并在营业活动中使用而产生,三者产生的时间顺序是企业名称、企业、商号。2、在权利属性上,企业名称为人格权,不得转让;商号为商事人格权,具有知识产权属性,可以依法转让。3、在生效条件上,企业名称应当在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使用;商号一经使用即生效,无需登记。4、反映内容上,企业名称一般能够反映出企业所在地、行业和组织形式;从商号字面上一般反映不出相关信息。5、使用场合上,企业名称一般在政府管理、合同、诉讼等场合使用;商号一般在广告宣传、产品包装等营业领域使用。6、在权利主体上,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都有依法登记的名称,但只有企业自身才能拥有商号,例如分公司有依法登记的名称,但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商号。7、在区分作用的地域范围上,企业名称发挥区分作用的范围不受地域限制,在任何地区和领域都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的文字组成区分不同的企业;商号一般在企业所在地的地域范围内发挥区分作用,尤其是特定行业,如餐饮、修理等行业的小企业,在同一城市可以通过商号予以区分,但超出所在地从事活动时,通常应在商号前加以限定,避免因自身权利行使侵犯他人商号权。8、使用目的方面,企业名称仅具有表明身份的区分目的,商号具有彰显商业价值的营利目的。只要是企业都会有商业名称的,这个商业名称是注册的时候就已经产生的,并且是不可以单独进行转让或者是买卖的。如果有人进行商业名称的侵权,那么可以到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可以找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我国起诉离婚要多久能离
      夫妻双方在选择离婚时,如果可以协商共同财产的划分、孩子抚养权等离婚事项解决问题是可以通过办理离婚证,很快可以完成离婚。但是由于很多纠纷选择法......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是什么?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是什么在二审法院中,这两种手段出现在二审和上诉中,两审机关与上诉之间的区别不明确,认为二审机关和上诉机关几乎是一样......


·单位就事实劳动关系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有的单位没有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仅仅是达成了口头协议。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会给单位带来不少麻烦。比如员工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补缴社保需要本人去吗
      社保补缴可以由他人代替缴纳。当他人代替缴纳社保时,需要携带两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有复印件以及各地需要的不同的材料证明......


·公司法人代表死了欠债怎么办?
      ?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商业飞速发展,从一开始的“搭伙做生意,均摊分享和利益”小作坊模式,逐渐向企业化、股份公司制过渡,其中法人代表是公司合法......


·无交强险 无赔偿能力的怎么办
      一、无交强险无赔偿能力的怎么办?如果肇事者没有能力支付受害者赔偿金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对肇事车辆(肇事车辆归肇事者所有)进行查封拍卖,如......


·如何构成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1、客体要件。从刑法立法方式看,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为国家对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次要客体为公共安全。惩罚该罪注重的是保护不......


·一、非长沙户口买房条件有哪些?
      一、非长沙户口买房条件有哪些?1、2015年9月1日起,有连续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可购1套商品住房提交资料:全家户口本、2015年9月1日起连续24个月长沙社保......


·私分罚没财物罪怎么量刑
      私分罚没财物罪怎么量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


·做冤狱23年国家赔偿的内容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虽然保护公民的权利,但也有疏漏的时候,不免会有冤假错案的事件发生。当对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以及财产方面的损失的时候,国......


·一、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么?
      一、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么?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受害人伤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