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无证房买卖合同有效吗?这样的房屋买卖有怎样的法律风险?很多人都会有过这样的疑问,这让您在购买无证房屋时产生了疑问。下面将就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做出解答,希望对您解决问题有所帮助。
   一、我国法律对无证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的规定,系对房屋交易过程中为维护交易安全而制定的一种原则意义上的管理性规定,旨在规范房屋交易中的行政管理,而非禁止交易关系。这一规定在性质上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属于取缔型的禁止规范。故违反上述规定并不必然导致交易行为及缔约合同的无效。对以将来可能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不因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致使标的物不能交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无证房屋买卖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2007年8月30日修改前为第37条)关于"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不得转让的房产的适用范围,理论上及实务中不乏争议,地方司法裁判亦呈现不同样态。笔者认为:就将来取得产权的房屋设定买卖,并不必然导致因当下未领取权属证书而致交易行为的无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房屋一般是指自始至终都不能办理权属登记的房屋;该条款主要针对不认定无效即不能达到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目的,并将会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买卖合同;其设置目的是对在房屋所有权人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对房地产权属进行转让和实际变动行为的一种限制,而不必然产生否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但不动产登记只是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而非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问题是:嗣后取得合法处分权,不妨碍订约时该标的房屋无权属证的交易行为效力,但至纠纷成诉,合法处分权前提下仍不能判断权属能否最后取得或取得已无意义,能否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6项认定合同效力,依然存在讨论余地。
  (3)以无产权证的房屋为标的的买卖合同签订后,在未办产权证前,买受人亦未依约支付购房尾款,一旦拆迁导致该房权属证书无法办理或办理已无意义。签约时明知房屋产权不能及时办理,或在产权办理之前出现受阻事宜导致无法办理或办理无意义的,约定买受人以领取权评估并预先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4)拆迁安置房、产权人已去世的遗产房、集资房、预售房、房改房,以之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实践中多出现"无证转让"情形,一方面存在上述法律适用上的争点;另一方面也因真正权利人的扑朔迷离易造成无权处分情形发生。故此类房屋交易,需要对权属状况的审核、风险评估慎之又慎。
  (5)作为房产出卖人,给购房人办理产权证书是其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一项主要义。
  属证为尾款支付条件的条款时,应予以充分的风险务,如不能办理房产权属证明,即使已为交付,亦不能视为已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仍应依法承担合同无效或根本违约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以上是对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从我国法律对无证房屋买卖方面的规定和买卖此类房屋存在的风险方面做出的解答,希望对您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您不妨在上向我们的律师提出,我们将向您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医疗过错鉴定期限是多久
      医疗过错鉴定期限是多久?一、医疗过错鉴定期限1、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


·一、房屋买卖没经共有人同意有效吗?
      一、房屋买卖没经共有人同意有效吗?房屋买卖没经共有人同意是无效的,对于共有财产的处置须经共有人的同意并认可,未经财产共有人同意签订的合同,是......


·宅基地户主去世了怎么办
      如果宅基地房屋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取得该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


·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应该怎么处理有争议的公证遗嘱
      应该怎么处理有争议的公证遗嘱?遗嘱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请居委会或民事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起诉至法院,由......


·怎样订立的自书遗嘱有效
      怎样订立的自书遗嘱有效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自书遗嘱可按......


·缺席离婚审判的财产如何分割
      缺席离婚审判的财产如何分割一、缺席离婚审判的财产如何分割缺席审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


·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
      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借钱不还或者是拖欠款项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追讨这笔欠款,很多人都会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但是有很多人不了解追讨欠......


·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
      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在医院治疗的期间也可以同时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治疗期间和工伤认定这两者并不冲突,但是由于员工本人肯......


·管辖权转移受理费要多少?
      管辖权转移受理费要多少?在法院申请管辖权转移受理费是不需要的,只要当事人申请了管辖权转移,之后在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


·工伤跟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判断依据: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十级12条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根据《工伤保险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