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交通事故替人顶罪构成什么罪

一、交通事故替人顶罪构成什么罪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二、法律对包庇罪有何规定?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包庇罪只能由作为方式实施,单纯不提供证言、沉默不语或者不出庭作证行为,不属于“做假证明包庇他人”的行为,不成立包庇罪。知情不报是指知道情况而不报告,特指没有犯罪的人主动地或被动地对检察当局隐匿别人的叛逆罪或重罪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与知情不报在形式上颇为相似的窝藏、包庇罪构成犯罪,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两者主要区别在:客观表现形式: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做假证明包庇的行为,知情不报是指明知是逃匿的罪犯而不向司法机关举报,放任其逍遥 法外的行为。行为方式区别:窝藏、包庇罪是以积极的行为实施犯罪的,而知情不报则是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实施的。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不同:窝藏、包庇是一种犯罪行为,实施窝藏包庇行为要受到国家司法机关的刑事制裁;知情不报,我国《刑法》没有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但对于知情不报的行为应予批评教育,不能认定为是犯罪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让其他人进行顶包,那么这个人就会构成包庇罪,包庇罪是明知他人构成犯罪,还对其进行包庇,对其进行隐藏,让对方逃离法律制裁,如果是一般情节的话就可以看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盗窃累犯六千赔偿损失还会判多久
      基本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从重处罚,如果退赃,应该就不需从重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能判多少年?一、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能判多少年?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


·投毒没有被喝掉算犯罪未遂吗?
      投毒没有被喝掉算犯罪未遂吗?可以算犯罪未遂,就下毒行为来讲,已经完成投毒行为,但被害人迟迟未出现,虽然已经“着手”下毒,但此“着手”并非区分预......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


·虚构事实借钱算诈骗么
      一、虚构事实借钱算诈骗么涉嫌诈骗。但具体如何认定,需要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和涉案金额进行认定。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谎言、虚......


·哪些情况下没有继承权2023
      哪些情况下没有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还是为其他目的而杀害,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便是一......


·商标到期马上就可以抢注吗
      商标到期马上就可以抢注吗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


·打架斗殴与寻衅滋事哪个严重?
      打架斗殴与寻衅滋事哪个严重?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两罪都是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的罪名。确定哪个罪名重的方......


·要退回股东投资款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要退回股东投资款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一、要退回股东投资款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借:实收资本贷:银行存款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一)接受现金资产......


·怎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在买房的时候,若当事人之间就房屋买卖达成了一致的话,那此时需要实际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才行,毕竟之后要办理登记备案,也要进行房产的过户。但......


·贩卖毒品的行为有哪些 哪些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的,行为人主观上肯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否则的话就不能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贩卖毒品罪。而具体说到此罪的时候,也有具体的犯罪行为,那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