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外嫁女的土地继承问题是什么?

外嫁女的土地继承问题是什么?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于父母的合法财产,外嫁女可以继承父母田地。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树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都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二、继承权的权利主体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三、继承权的权利实现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在土地继承问题上也是经常会发生一些纠纷和争议,在农村分配土地或者遗产时也是会因为外嫁女的是否具有继承资格而发生纠纷,但是在法律中也是明确的说明了外嫁女在继承父母遗产时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益,所以即使女儿外嫁了之后仍然具有土地继承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商标法侵权案件的责任认定是什么?
      商标法侵权案件的责任认定是什么?一、商标法侵权案件的责任认定是什么?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没......


·加班工资具体怎么计算的?
      加班工资具体怎么计算的?加班工资具体怎么计算的根据《全国节假日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


·起诉抚养费异地怎么整?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应尽义务,也是法律责任。如果双方离婚,则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主动承担抚养费。其拒绝支付的话,对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而......


·一些员工会疑惑自己的基本工资标准
      一些员工会疑惑自己的基本工资标准为什么这么低,其他人的基本工资标准为什么那么高?基本工资标准是什么意思呢?基本工资标准是怎么形成的呢?基本工......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法条有什么内容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法条有什么内容《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


·一、《民法典》关于债务转移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
      一、《民法典》关于债务转移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被判行政拘留15天第8天可以出来吗?
      平时我们不小心做出一些危害社会治安的事情,便会被罚以治安拘留,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部门对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公民,进行的短期内限制......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什么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什么一、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合同法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


·怀孕期间公司倒闭孕妇有赔偿吗?
      有赔偿。具体规定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遇企业破产,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企业应当将其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