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小区的一切广告收入到底归谁所有?

小区的一切广告收入到底归谁所有?小区的一切广告收入到底归全体业主所享有。对于小区电梯广告费归谁所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专有所有权,对建筑物的外墙、电梯和楼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小区电梯的使用权和收益都应该归于业主。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广告收入的分配方式是应当由全体的业主来进行共同的分配,首先根据我们国家的物权法当中的规定,小区广告所带来的收益是全体业主享有。以下的收益都是由全体的业主共同拥有。1、公共区域广告收益,例如电梯轿厢广告、户外广告;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4、利用公共配套,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7、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8、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是什么?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地方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填补管理费不足,但都必须由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公共收益如何分配,何时公示,在小区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中,都应该事先对相关内容进行一个约定。在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受委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代为管理该小区的公共收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自行决定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或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公共收益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维护费、管理费在公共收益中所占的比例。受委托管理公共收益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银行开设专户对公共收益进行专项存储,收支情况单独立账,不能与企业的其他账户合用。管理多个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每个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单独开户列账。《物权法》当中,对于一些物的使用权和物的所有权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通常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一个不同的判断,比如说小区内部的一些电梯或者是其他的空间内所产生的广告性的收益,应当归谁所有的问题。就需要严格的按照物权法所作出的规定来进行判断,通常是全体业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选购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
      选购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


·延期审理、中止审理、休庭的区别
      休庭是法庭审理程序的暂停,以便庭审人员休息或进行合议或出现其他情况时适用的一个程序。而闭庭的意思是指庭审程序的结束,一旦宣布闭庭,庭审就结束......


·同居和事实婚姻有何不同
      同居和事实婚姻有何不同(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际中的发生、认可是受到特定时间,特定条件等......


·刑法监外执行条件都有哪些
      刑法监外执行条件都有哪些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拘留和管制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的刑罚中,有拘役和管制等,他们的适用条件各不相同。可是,有很多人对他们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不了解。那么,拘留和管制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为此,......


·一、孙女有继承奶奶的遗产的资格吗?
      一、孙女有继承奶奶的遗产的资格吗?孙女在正常情况下是没有继承奶奶遗产的资格的,孙女享受代位继承权的条件是:1、被代位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1991年12月2日公通字<1991>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事故处理和统计工作中都要......


·t太原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是多少?
      t太原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是多少?医疗赔偿标准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公路分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是怎样的
      公路分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是怎样的?公路的质量在建设完成初期一般是看不出来的,质量的好坏一般是要用时间来检验,虽然质量会在长时间之后才能看出来......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办离婚吗?
      现在很多外地人人都在上海居住、工作、结婚生子,那么有结婚也就有离婚。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外地人可以在上海办离婚吗?事实上,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异......


·判缓刑要交罚金吗
      判缓刑一定要交罚金吗?1、被判处缓刑不一定要缴纳罚金,缓刑和处罚金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对于犯罪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情节不严重,认罪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