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故意伤害的认定是什么?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故意伤害的认定是什么?1、因果关系决定刑事责任的有无。因为犯罪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所以如果一个行为成立犯罪就必然在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那么,如果在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时候,这个行为就不成立犯罪。2、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范围也就是因犯罪行为引起的危害结果范围。换言之,因果关系对于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范围具有重要作用。从原因的角度划分,危害结果的范围可划分为作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和不作为造成的危害结果;以危害结果的表现形态为标准,危害结果的范围可以划分为物质性的危害结果和精神性的危害结果。3、刑法理论认为,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只来能对自己的行为(包括自己与他人共同行为)所产生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即必须查明被告人的行为与所要追究的危害结果有故意伤害罪因果关系自,才能令其负刑事责任,否则不能把该危害结果归罪于他。4、但是,实践证明,在处理伤害案件中,特别是伤害致死的件,査明因果关系往往是相当复杂百的。原因是被害人伤害之后死亡的结果,度往往是被告人的危害行为与多种客观条件相结合的结果。有的危害行为可以明显看出。二、因果关系仅仅存在于实害犯,1、如:结果犯,不存在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之中,因为这些犯罪都存在犯罪行为,但是不一定存在犯罪结果。2、比如:甲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但是,没有任何犯罪结果发生,甲构成犯罪只是危险行为本身,不存在所谓的危害结果,就不存在因果关系这个构成要件了。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只存在于实害犯(造成实际损害的犯罪),包括未遂的故意杀人罪,根本不存在结果,只存在故意杀人的行为,最终未遂又怎么可能有因果关系?三、刑法的因果关系是犯罪客观要件中的选择要件?犯罪客观方面的要素:危害行为、危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等。其中,只有危害行为是客观方面的必备要素,而其它都是选择性的要素。综上所述,因果关系仅仅存在于实害犯,存在犯罪行为,不一定存在犯罪结果,危险行为本身,不存在危害结果,不构成要件,故意伤害罪,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有故意伤害罪因果关系其负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四川征地补偿费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四川征地补偿费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四川征地补偿标准(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


·债务转让后,新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怎么办?
      债务转让后,新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怎么办?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凡是涉及到债务问题的事情,您都会显得格外的关注。那么债务转让后,新债务人不履行还款......


·日常中自己重婚会坐牢吗?
      日常中自己重婚会坐牢吗?会,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多少算行贿受贿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多少算行贿受贿标准?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


·怎么区分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罪?
      在经济领域中,企业单位为了自身的发展,会进行集资,有些不良企业,会立业集资途径,实施集资诈骗行为。由于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通常都是随着企业集资......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相关规定有哪些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相关规定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一种关系,但是大多数人都不了解什么事债权债务结算账户,以及债权......


·故意伤害致重伤十级如何量刑
      故意伤害致重伤十级如何量刑?故意伤害致重伤十级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标准要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的顺序在线咨询 > 一、民事诉讼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的顺序一、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


·企业征地员工如何安排补偿?
      企业征地员工如何安排补偿?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但如果是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按照依据《......


·征地过程中“一书四方案”应该公开吗?
      征地过程中“一书四方案”应该公开吗?一、征地过程中“一书四方案”应该公开吗?应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土地征收时,征地信息是需要进......


·工人下班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工人下班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下班时间受伤的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