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双女户可以继承父母土地吗?

双女户可以继承父母土地吗?需要看具体情况。1、《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能够继承的土地承包权只有两种,分别是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荒地”。2、因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非个人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减人不减地。本来不需通过继承也可保存承包权。但《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转为非农业,承包地收回。3、《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4、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5、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成员权,非本村居民无权享有,且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集体有权收回。承包地只有经营权,没有继承权,所以任何人都不能继承。政策规定,一个农户中只要有一人存在并是农业户口,其他人不在了,所有地也不收回,否则即为全户销亡户,地要收回。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1、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2、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3、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4、第四十一条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也就是说,只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其它土地经营期不可继承。本村居民享有优先承包权,如果你不是本村居民,其他居民的优先权要优于你。非农户口的,一般不得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综上所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林地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承包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怎么办
      法律中规定只要行为人已满14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话,那么就是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主体。也就是说,故意杀人罪的主体当中是包括了一部分......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有哪些惩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


·指定监护人文书民事判决书(指定监护人案件用)(2
      指定监护人文书民事判决书(指定监护人案件用)(2013)某社委指字1号张某:根据法律规定,结合申请人张某某提出的申请,认真分析了每个近亲属的情况,经居......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制定规则是什么?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制定规则是什么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制定规则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高空坠物砸到玻璃保险怎么赔偿
      高空坠物砸到玻璃保险怎么赔偿1、看自己有没有投保车损险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车主在向保险公司理赔之前要先确认一下自己的车辆投......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债主欠钱不还怎么办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债主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债主欠钱不还应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


·对玩忽职守罪该如何处罚
      对玩忽职守罪该如何处罚一、对玩忽职守罪要如何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


·一、离婚后才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后才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离婚后才买的房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


·交规中违章车辆怎么交罚款
      交规中违章车辆怎么交罚款?1、如果是开具处罚决定书,或者是当场开的罚单。可以直接到交警处罚单上的指定银行进行缴纳即可。2、如果是超速和闯红灯非现......


·注册商标权可以续展几次
      商标权可以续展几次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哪些不同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哪些不同1、主体及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且必须是自然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雇佣法律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