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涉及宅基地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涉及宅基地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涉及宅基地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只能在集体中交易。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售、出租住房的,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3、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具有农民福利的性质。
  
  4、村民在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后可以世代使用,没有时间限制(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继承人而言)。
  
  5、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公民的遗产包括房屋。
  
  二、宅基地侵权时效是多久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的村民兴建房屋的时候,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而在现实生活中因宅基地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宅基地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宅基地侵权怎样规定诉讼时效的?下面由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宅基地侵权时效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宅基地使用权侵权行为产生纠纷的,请求返还宅基地时,是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关于宅基地国家法律规定有哪些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
  
  3、由于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因此从具体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
  
  4、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
  
  宅基地的产权是归集体所有,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产可以继承,宅基地房产继承需要到村委会开具证明,村委会批准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继承手续。宅基地房产过户给自己的孩子是不要缴纳契税的,过户给别人要交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众所周知,当公司的一些高管或者掌握其秘密的人员离职时,公司往往会与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防止其泄露公司的秘密,但是......


·2023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最近几年,我们国家对于征地补偿方面的标准,可能会有一些新的改变,今天我们一起讨论一下关于湖南省的征地补偿,那么2018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都......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公司股东所享有的权利有身份权、重大决策权、收益权、知情权等,股东在公司在成立时对相关事项进行明确认定的,需要对公......


·怎样通过诉讼解决债务纠纷
      怎样通过诉讼解决债务纠纷一、怎样通过诉讼解决债务纠纷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


·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已生效
      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已生效吗而合同的解除是合同生效后,当具备一定解除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双方协商,使合同效力消除,终止双方基于合同......


·过年加班费怎么算
      一、过年加班费怎么算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的规定,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的......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一、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1、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一个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果遇到了困难,不少人的第一想法便是向法院提起申请破产的请求,其实对于面临困境的企业......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相当复杂,并不是很简单的数学计算,还包括多种车辆性质的处理办法,例如军车,民车,警......


·国内商标被国外抢注了怎么办?
      国内商标被国外抢注了怎么办?国内商标被国外抢注了怎么办?对国内的商标被国外或其它地区抢注的,被抢注的企业一定要积极应对。首先了解所在国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