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动机吗?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动机吗?犯罪目来的和犯罪动机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因为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危害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具有明确的指向即确定的目标,必然要有为了实现这一既定目标的积极追求行为,而无论是间接故意的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的心理态度,还是过失的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持疏忽源大意或过于自信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都不具备犯罪目的所需求的行为的鲜明的目标性。另外,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是密切联系而存在的,行为人因为某种需要而形成犯罪动机,并在犯罪动机的指引和推动下确定犯罪目的,如果说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具有动机却不存在犯罪目的,就违背了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辩证关系。二、间接故意犯罪的量刑处罚是怎么样的?1、一般初犯根据犯罪嫌疑人所触犯具体的刑法等法规,来确定其所受到的处罚。也就是说先看行为人所犯下的是什么罪,再根据这个罪名的量刑来定刑。2、累犯(1)一般累犯:年龄在18周岁以上,前后五年内都是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2)特殊累犯:也就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的,应当从重处罚,不适合用缓刑和假释。3、自首(1)一般自首:也就是所谓的自动投案,可以在基本犯罪量刑的基准上,从轻、减轻甚至可以免除处罚。(2)特殊自首:被管制后,供述还未掌握的本人其它行为,可从轻、减轻甚至可以免除处罚。4、立功:行为人有揭发他人罪行,并查证属实的,可以从轻或减轻。综合上面所说的,间接故意与过失犯罪这两种行为都是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对于两者一般在实施犯罪的时候是没有任何犯罪动机从而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犯罪行为,但只要实施了达到了既遂的情形同样也会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破产清算费用计算依据是什么?
      破产清算费用计算依据是什么?一、破产费用的内容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


·故意伤害他人起诉费是多少?
      故意伤害他人起诉费是多少?故意民事诉讼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


·一、交通事故报警后可以私了吗?
      一、交通事故报警后可以私了吗?交通事故报警后可以私了,如果涉及刑事责任,私了也不能销案。如果不涉及刑事责任,民事赔偿的可以自行和解,涉及的行政......


·动产抵押合同何时生效
      动产抵押合同何时生效动产抵押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我国动产抵押权模式采用书面成立—登记对抗主义,即动产抵押权依当事人间的书面合同成立,......


·关于湖南高温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每年夏季各地都会逐渐出现高温,这给高温环境下的劳动者带来不小的工作难度,所以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发放相应的高温费,且各个地区根据当地......


·不动产变更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不动产变更登记的情形有哪些对已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由于其他原因发生变动当事人因此进行的登记。按照法律的规定,能够申......


·全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吗?
      全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吗?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现在的交通工具也越来越达,从步行到自行车再到电瓶车,到现在几乎每家每户的汽车,那......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律师费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二手房逐渐走入您的视线,二手房对于大众来说是不错的选择,一套好的二手房不仅能使购房者感到舒心,也具有较稳定的升值空间。对......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在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就买卖达成合意的,通常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而对于合同中对方的商业机密,此时也应当严格保密。......


·在我国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么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
      在我国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么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


·武汉市工伤鉴定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在平时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因工受伤的事件。受伤的人员需要到专门的工伤见鉴定中心去进行工伤鉴定。然后相关企业才能对其进行合理的工伤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