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遇到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同学欠钱不还,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1、诉讼费的缴纳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2、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4)其他证据。3、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8)付款付息凭证。民间方面的一些纠纷主要就是集中于债权债务关系,可能有一些人确实在借款之后没有办法还款,甚至存在着逃避法律责任的情况。所以此时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要求对方尽快的及时还款。但需要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借款事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肯定是需要夫妻中的一方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才行。而案件在受理之后,紧接着就会进入诉讼程序。此时最......


·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劳动争议仲裁是员工在工作中遇到薪资、工期等工作问题遇到纠纷时,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的维权的一种手段。在我国许多一线......


·养殖场拆迁评估流程一般是怎样进行的?
      养殖场拆迁评估流程一般是怎样进行的?一、养殖场拆迁评估流程一般是怎样进行的?对养殖场进行拆迁评估的流程和房屋拆迁评估流程基本是一致的,包括......


·房贷人死亡如何处理贷款
      房贷人死亡如何处理贷款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


·一、变更之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变更之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出现了漏分或者转移共同财产等情况可以变更之诉。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涉及到离婚时漏掉的对......


·一、刑法规定重婚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刑法规定重婚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


·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关于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都是与贿赂行为相关的,在很多方面也存在了相似之处,因此不少人就以为介绍贿赂属于行贿罪当中的一种具体形式,其实并不是这样......


·婚姻继承多久办过户呢?
      在生活中,一些人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夫妻一方死亡,由此产生了死亡一方的房屋、存款等财产的继承问题,这些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纠纷的责任归属随着法律......


·一、不满18岁可以过户房产吗?
      一、不满18岁可以过户房产吗?不满18岁可以过户房产的。根据规定,不满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应当认定其为无行为能力人。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


·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判?
      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判?一、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判?1、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法院可能会判离,也可以会不准予离婚。具体来说第二......


·上海市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了损伤的话,是可以申请相应的工伤认定的,但是一般来说并不是申请工伤认定就可以评定为工伤的,想要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还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