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对于集体股东分红什么意思?

对于集体股东分红什么意思?
  
  一、对于集体股东分红什么意思?
  
  集体股东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有股东么?
  
  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界定的概念。每个人(职工),可以是或不是股东。
  
  三、集体所有制企业能破产吗?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没有所有制的限制。所以可以申请破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集体企业撤销终止需履行以下规定:
  
  第十五条
  
  集体企业的合并、分立、停业、迁移或者主要登记事项的变更,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依法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
  
  集体企业的合并和分立,应当遵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由有关各方依法签订协议,处理好债权债务、其他财产关系和遗留问题,妥善安置企业人员。
  
  合并、分立前的集体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分立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第十七条集体企业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
  
  (一)企业无法继续经营而申请解散,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二)依法被撤销;
  
  (三)依法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第十八条
  
  集体企业终止,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清算企业财产。企业财产按下列程序清偿各种债务和费用:
  
  (一)清算工作所需各项费用;
  
  (二)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银行和信用合作社贷款以及其他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十九条集体企业财产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有国家、本企业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本企业职工个人投资入股的,应当依照其投资入股金额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从企业剩余财产中按相同的比例偿还;
  
  (二)其余财产,由企业上级管理机构作为该企业职工待业和养老救济、就业安置和职业培训等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
  
  集体企业终止,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们投资入股其目的性就是为了分得相应的红利,从而得到合法的收益,对于在分红的时候就会结合股东们所投资的金额来进行计算,从而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公司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公司法的条款来进行这样才不会因分红而引起各种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前财产保全可以保全哪些财产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保全哪些财产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1、请求的范围或与......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哪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律师接受委托、与公诉机关联系、会见和通信、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


·广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对生命与财产的吞噬,已经给肇......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


·房屋租赁合同法定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不论是签订还是解除,都是有一定的注意事项的,尤其是解除,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我们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进行解除。那么,房屋租赁合......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要注意什么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要注意什么公民的人身受到损害的,此时就会构成人身侵权,而侵权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具体承担侵权责任之前,需要先就公民的人......


·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要准备什么材料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有吗?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有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


·儿女放弃继承权可以吗?
      儿女放弃继承权可以吗?子女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但这个权利一般必须要本人亲自告诉放弃才可以的,但在决定放弃了这项权利以后,那么一般就不能再进行反......


·法律保护的利息范围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些喜欢将存款拿去投资继而获得高额收益,有些人愿意将钱放在银行以求稳定,而居于它们之间的一些更喜欢将钱借给熟人,这样即比较安全,也......


·一、防控疫情期间房租怎么收?
      一、防控疫情期间房租怎么收?疫情防控期间房租要按合同约定计算,不过因为疫情的原因,可以和房东协商,对房租进行减免。疫情防控期间房租减免的依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