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员工死亡是主动还是被动离职?

员工死亡是主动还是被动离职?员工死亡属于被动离职,主动离职也就是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来位劳动关系的行为,自动离职往往是一自种违法行为。员工死亡所导致的后果是劳动百合同的终止,如应工伤死亡的话单位还应当支付抚恤金 。法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度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问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答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员工离职的方式哪几种?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主动离职亦称“跳槽”。员工自愿离开当前工作岗位的行为。一旦离职,即与组织的雇用关系终止。过多的主动离职行为尤其是优秀员工的主动离职,会对组织的士气产生负面影响,重新招募的成本也会导致组织运作费用的上升,对组织产生不利的影响。被动离职是员工非自愿地离开当前工作岗位的行为。一旦离职,即与组织的雇用关系终止。形式有被裁员、解雇等。产生的原因可能是组织发展导致的工作要求改变和岗位消失,也可能是个人因工作绩效不符合组织要求、缺乏本职工作所需的资格以及个人知识技能的老化导致不再胜任岗位要求等。综上,员工在单位收到了工伤或者因为意外而去世的情况下,单位也只能因此而解除与其的工作关系,但是此时单位不能将其认为是主动辞职,而是因为正确认识到员工的被动性,并在法律的要求下给予员工的家属必要的物质补偿以体现公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二手房买卖流程时间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不仅新楼盘市场火爆,二手房交易市场也是异常火爆,甚至二手房主在签合同的时候也因为房价比前几天高而就地起价,这样对于买家......


·专利价值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
      专利价值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专利价值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一、专利评估的收费标准专利评估收费一般是根据评估价值收费的,收取50%评估费。资......


·合同欺诈中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合同欺诈中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


·离婚时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很多夫妻在孩子尚小的时候就选择了离婚,但解除婚姻关系的,也不能免除对小孩的抚养责任。这种情况下,没有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通......


·离婚两个孩子都想要怎么办
      离婚两个孩子都想要怎么办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


·对于因为偷钱最多拘留多久
      对于因为偷钱最多拘留多久1、如果是行政拘留,不超过十五日。2、如果是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然后可能会被逮捕、判刑。《刑事诉讼法》第......


·未签订劳动合同随时可以辞职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随时可以辞职吗其实没签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时辞职,还是要根据法定程序来:转正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员工......


·贸易纠纷的主要类型
          1、信用证类一般来说,信用证是比较稳妥的支付方式。但是,由于银行操作的不规范,有时也会出现问题。有些银行与商人......


·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一、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一、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中房屋所有权优先,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


·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是什么?
      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是什么?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无法按时交付时,业主对承包方最主要的索赔方式就是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那么工期索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