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肇事逃逸12分多久还可以重考?

肇事逃逸12分多久还可以重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二、对交通肇事的责任是如何进行确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综合上面所说的,肇事逃逸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事条款,就算是此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都会直接吊销当事人的驾驶证,而且还要给予相应的罚款,对于当事人来说就终身都不能再考取,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从而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判决书模板是怎么样的
      民事判决书模板是怎么样的民事案件中,涉及的文书非常多,如民事诉讼状、答辩书、判决书等等,这些文书在民事活动中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而且每个文书......


·一、关于老人赡养的财产分配怎么进行?
      一、关于老人赡养的财产分配怎么进行?首先对于遗产继承,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法定第一顺继承人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依照......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1、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


·协议离婚的能否反悔
      协议离婚的能否反悔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据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


·离婚后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可以。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


·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告状?
      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告状?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会对转移财产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严重失职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根据劳动法中列举的几种情形,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以外的合同的解除,则按......


·员工被公司辞退工资什么时候给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刑法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刑法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定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


·四川省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四川省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诈骗公私......


·解决消费者争议的途径有几种 生活中,每天都有大量的消费者争
      解决消费者争议的途径有几种生活中,每天都有大量的消费者争议产生,而对争议进行处理解决就成了急迫的问题,否则的话容易造成市场的混乱。那么从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