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重婚罪怎么赔偿另一方?

重婚罪怎么赔偿另一方?犯有重婚罪的公民一般需要赔偿另一方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数额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对方损失的,则人民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物质损害赔偿额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应优先考虑和照顾,并根据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程度、过错方的主观过错责任之大小及其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其在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或比例。同时,今后生存的需要也应给予过错方一定的共有财产。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损害赔偿系数并优先确定物质损害赔偿额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第10条即根据侵权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精神,又符合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并便于法院的执行及无过错方权利之实现,使过错方和无过错方都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功能与作用,从而对各个婚姻家庭产生制约及规范性影响。当然,如果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是巨大,其所分得的共有财产无法再赔偿其损失,则另行确定其赔偿额也在情理之中。无过错方因重婚者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救助与支持是必然的,这也是维护弱者合法权益之要求,但任何事物都有其复杂的一面,重婚行为一样也存在着复杂的情形。重婚是指已结婚男女又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的行为,它是以一种公开化的夫妻形式对原有的合法性的婚姻关系的叠加。重婚既是对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挑战与否定,也是对自身已有婚姻的挑战与否定。重婚当中的民事赔偿,其实就是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必须要以离婚为前提才能够提出,通常情况下表现为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综上,法院已经确定夫妻中的一人构成了重婚的罪行,此时就是受害的一方提出要求对方对自己在精神上受到的伤害进行物质上的赔偿,法官也只会在二人共有的财产中以偏向性的比例作为一种补偿,对于共有部分之外的部分一般不会随意涉及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应该归谁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应该归谁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捡到他人遗失的财物的,应该及时归还,这也是在弘扬美德,反应自身素质的高低。如果不归......


·诉讼离婚限制条件是什么
      起诉离婚不同于诉讼离婚,此时需要提起诉讼的一方先确定好管辖的法院,然后才能依法提起离婚诉讼,这样案件才有可能得到受理,与此同时,在诉讼离婚中......


·如何行使邻接权
      著作权法第28条原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取得他人的著作权使用权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


·未经批准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某类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生效的,如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规定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5%以上股权须经相关主......


·法院如何开展继承证据调查?
      法院如何开展继承证据调查?一、继承证据调查方法是什么?证据应具有合法性,一是形式合法,不同种类的证据还应具备相应的特殊形式,例如,鉴定结论......


·醉酒驾车判刑多少年,怎么处罚醉驾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那么在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同时,也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就要对行为......


·不服司法鉴定二审能否申请?
      司法鉴定就是在诉讼活动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的鉴定,一般司法鉴定的结果就是为案件审理增加可靠的证据,案件一审以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还是......


·增值税没按时缴纳产生的罚金依据是什么
      增值税没按时缴纳产生的罚金依据是什么?没有按时交增值税不会产生罚金而是会产生罚款,企业增值税漏交的处罚情况是:1、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依......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世上人有千千万万,能够有缘成为夫妻,实属不易,但是如果当真遇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离婚也是无法避免的。如果私下不能和谐......


·一、出租人解除权时间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出租人解除权时间是否有明确规定?出租人解除权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


·股权转让本人可以不去吗
      可以。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帮你变更的话,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公司有多个股东的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