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是否有效不能单独一方去抵押,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才能办理抵押.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共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须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委托或亲笔签字,虽然这条司法解释还规定:“其他共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抵押有效”,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四个问题无法解决:一是许多其他共同共有人都是在法院诉讼阶段才知道。二是其他共同共有人提出异议,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是口头提出异议,还是书面提出异议,是向共同共有人提出,还是向抵押权人提出。三是其他共有人提出异议的举证责任问题,是否提出了异议,其举证责任是共同共有人,还是其他共同共有人,或者是抵押权人。四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是一年还是三年。这些问题就要看当事人的举证是否能够完全证明自己的主张了。二、一方提供共同财产作抵押,另一方有偿还义务吗夫妻一方给借款人提供夫妻共同财产作抵押物,另一方有偿还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另外,在司法实践中,以下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即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夫妻财产的处分上面,若是财产价值比较小,一方在使用处分的时候,往往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但对于价值较大的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处分的话,可能会对另一方合法利益造成损害,因而在处分的时候原则上需要经过夫妻双方的共同同意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所得怎么处罚金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所得怎么处罚金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所得怎么处罚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追讨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追讨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追讨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标的如何确定?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标的如何确定?我国的法律中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因为诉讼标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诉讼标的额更具有法律意义,建议遇到此类情况......


·按照劳动法规定
      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就同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应该尽快的签署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同时,劳动法也赋予了企业和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


·起诉探望孩子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只是改变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对于孩子所应承担的抚养义务是不会随着夫妻关系的破裂而改变的,对于孩子的探望权亦是如此。在夫妻关系......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公司在成立的最初,都会设立一个公司法人,作为公司处理各种大小事务的代表,同时也作为公司在法律层面的负责人。因而公司......


·生产和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
      生产和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一、生产和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


·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是怎样的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合同协议......


·结婚2个月离婚房产分割分几种情况?
      在婚前购房的过程中,有些是以按揭贷款的形式买房,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或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不同的房屋购买形式,在婚后房屋分割时会有相应的分割......


·随着我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的增加,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避不开的
      随着我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的增加,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避不开的问题,房价经济年的上涨让很多人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增大,这就意味着很多人必然会通过贷......


·被告在开庭前准备事项包括哪些?
      一、被告在开庭前准备事项包括哪些?(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