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有哪些?

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有哪些?
  
  一、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有哪些?
  
  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是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以及投放危险的物质罪名。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律,但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
  
  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
  
  1、《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刑法》第49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的刑种
  
  我国刑罚体系,分为主刑、附加刑。其中主刑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二、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以下刑种:
  
  1、死刑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及我国对于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罪犯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给未成年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未成年人意识到社会的温暖,重新对待生活,激发对生活的希望,以在以后更好的发展,对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2、无期徒刑
  
  《刑法》第17条第3款,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无期徒刑没有幅度,无法从轻处罚,只能适用减轻处罚。
  
  3、剥夺政治权利
  
  未成年人本身就不满十八周岁,而对于大部分政治权利而言,具备政治权利能力的年龄条件是已满十八周岁,因此,未成年人还未享有的政治权利就无所谓剥夺问题。
  
  4、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未成年人通常都是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一同居住,且大部分未成年人尚无参加工作赚钱的能力,其家庭的财产除个人生活用品外,基本为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所有。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无可执行的财产。
  
  未成年罪犯可适用的刑种
  
  1、管制
  
  管制,是五个主刑中最轻的刑种,根据管制的特点,对未成年人适用管制,有利于使未成年人继续正常生活学习,感到社会与家庭的温暖,从而更利于对其的改造。
  
  2、拘役
  
  拘役刑期较短,适用于罪刑较轻但需关押的罪犯,对未成年人适用拘役,是一种相对比较好的选择。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幅度较大,适用广。对于有期徒刑,应注意与成年罪犯分开关押,以防止交叉感染,而使未成年人的思想受到腐蚀。
  
  4、罚金
  
  对于罚金的适用,我个人认为应区别对待,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适用罚金刑。而对于其他未成年人,因其尚处于父母照顾,无个人财产,可不适用罚金刑。
  
  在当代社会未成年人犯罪是我们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的话,他们的身心并不是特别的健全,所以这一段时间我们必须要对他们进行非常大的关注,如果存在着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的话,根据具体法律规定来进行一定的惩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招摇撞骗的客体是什么?
      招摇撞骗的客体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免费法律援助律师怎么找
      免费法律援助律师怎么找法律援助的主要范围是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其......


·关于科学教育影片各类稿酬的暂行规定是什么?
      关于科学教育影片各类稿酬的暂行规定是什么?一、文学剧本:1.稿酬标准:1-2本一部每部100-350元。3-5本一部每部150-500元。6-10本一部每部......


·民营企业融资风险管理现状有哪些?
      民营企业是指不受国家控股管理,由民间经营管理的企业,这类企业的融资风险要高于国有企业,因为它缺少了国家的庇佑,定会增加巨大的风险,相比较国有......


·肇事逃逸怎么赔偿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


·撤诉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吗
      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


·借条纠纷管辖权具体是怎样的
      借条纠纷管辖权具体是怎样的一、借条纠纷管辖权具体是怎样的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谓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依照约定,......


·酒驾俩轮电动车被车撞了会怎么处理
      酒驾被撞的责任,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不过酒驾,一般是负全责,看具体情况而定(如对方存在逆行、闯红灯等违规情况除外),主要依据......


·一、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样板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样板范文是怎么样的?原告:石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能结婚?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能结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不能结婚,早婚,是指公民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情形。属于违法婚姻。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


·犯罪预防案件的种类有哪些?
      犯罪预防案件的种类有哪些?犯罪预防是针对犯罪现象产生的原因和因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并对可能犯罪的人进行早期防御与矫治,以减少或杜绝犯罪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