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该期限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投标有效期要注意的问题
根据《工作规范》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投标有效期应注意以下问题:
1、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即招标人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件时,规定对投标人做出承诺的期限。由于药品市场行情瞬息万变,如果招标人的承诺迟迟不能作出,将会极大地增加投标人的经营风险。在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阶段,招标人在开标后三、五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不能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情况相当普遍。为了维护投标人的利益,必须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
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一般不宜超过90日。一般情况下,一个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不需要90日。如果招标人采用比较成熟电子商务方式,在30日内完成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投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无什么困难。《工作规范》把投标有效期规定为一般不宜超过90日,是因为采用手工操作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评标、定标的工作量很大,需要的时间较多。再加上不可预见的各种事项的影响,将投标有效期规定为一般不宜超过90日是有必要的。
3、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工作规范》作出这一规定,是因为《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如果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或者组织召开药品购销合同签订大会,把所有招标人和投标人集中起来签订药品购销合同,使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所需要的时间大大缩短。
招标人虽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但只要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完成药品购销合同的签订,就无须延长投标有效期,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何法律责任。延长投标有效期极有可能给投标人造成损失,需要招标人给予补偿。所以,招标人对是否延长投标有效期应当十分慎重。尽管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 日完成评标和定标,如果能够合理利用时间,赶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同投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招标人不一定必须延长投标有效期。
经过上文的分析介绍,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什么是投标有效期了吧,该期限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而实际操作过程中,投标有效期一般不宜超过90日。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贸易公司注册资本起步标准是多少
贸易公司注册资本起步标准是多少一、贸易公司注册资本起步标准是多少?贸易公司注册资本起步标准是没有限制的,注册资本现在实行的是认缴制度:1......
·贩毒处罚条例规定的刑期是多久
要彻底的让毒品远离您的生活就必须要从根源抓起的,所以,对于种毒贩毒的这些行为都是要严厉惩罚的。在此先不说毒品对社会财富造成的巨大的损失和浪费......
·前夫想撤销无效婚姻有哪些后果?
夫妻感情不和,得知婚姻无效,可以协议离婚,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无效婚姻的原因有很多种,情况属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很多人不知道婚姻无效......
·刑法对逃税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对逃税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
·短期贷款是什么?
短期贷款是什么,有什么特点?一、短期贷款是什么?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短期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
·索债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往往与勒索财物型绑架罪混淆。那么索债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的呢?它与勒索财物型绑架罪又有什么区别呢?下面便由的我们......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一、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解除劳动合同事实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
·是否可以买卖
是否可以买卖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1)、调查清楚拆迁前......
·根据法律规定父亲的遗产子女有份吗?
根据法律规定父亲的遗产子女有份吗?根据法律规定父亲的遗产子女有份,因为我国法律当中按照法定继承的话,那么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就包括有子女。如果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