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车祸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不算工伤了吗

车祸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不算工伤了吗?车祸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符合法定情形的就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就是说工伤事故并不是只能发生在工作场所之内,上下班途中的车祸也有可能算工伤。但无论是意外事故发生在工作场所内还是上下班的过程中,实际上符合法律规定的话,也得申请工伤认定才行。员工拒绝做工伤认定的,一律不享受工伤待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怎么认定爆炸罪 认定爆炸罪的标准是什么
      为了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对于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


·个体营业执照偷税漏税应该怎样判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
      个体营业执照偷税漏税应该怎样判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


·什么叫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责任又是什么?
      什么叫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责任又是什么?一、缔约过失及其构成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条件有哪些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条件有哪些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买卖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一、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规定(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


·根据法律规定是否二次入职有试用期?
      根据法律规定是否二次入职有试用期?面对劳动者离职后又重归工作岗位的情形,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不能与之再次约定试用期,否则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另......


·成都落户条件新规中对积分落户的要求是什么?
      成都落户条件新规中对积分落户的要求是什么?随着2021年的到来,成都市正式出台了对外地户口人员落户成都市的相关新政策,新政策对各项涉及到新落户......


·多次参与赌博怎么处罚
      需根据赌博事实而定,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重者,涉嫌赌博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


·在哪些情况下打官司律师费用由对方承担
      打官司顾名思义也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对双方之间的争议进行一个处理,很多时候打官司其实都是处理问题比较有效的方式,当然却不是唯一的方式。而在打......


·自首和立功有什么不同?
      自首和立功有什么不同(一)共犯人在自首和立功上成立要件不同:1、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2、共犯人自动投案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