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用人单位什么是老工伤人员

在用人单位什么是老工伤人员?《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行以前的工伤统称为“老工伤”.老工伤人员大体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正在进行或已经列入改革改制计划的国有企业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第二类是已完成改革改制国有企业中办理了退休或退养的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第三类是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且在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前已确认为工伤的人员和供养亲属;第四类是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事业单位已确认为工伤的人员(供养亲属除外)。二、最新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因为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制度,包括国家的社保制度,也都一直在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的进行着调整和完善,所以老工伤的人员构造实际上是非常复杂的。像是有部分改革改制当中的国企工伤人员,就属于老工伤人员,理论上老工伤人员也应该享受到工伤待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侵犯名誉权怎么处理 名誉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一项权利,直接关
      侵犯名誉权怎么处理名誉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一项权利,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生活质量。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侵犯名誉权的情况越来越多,当遇到的时候我们......


·变更、追加或撤回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2日)第一百七十七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


·对于债务纠纷案件要怎样打官司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因种种原因
      对于债务纠纷案件要怎样打官司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因种种原因都会引起债务纠纷的发生,虽然处理债务纠纷的方式比较多,但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法......


·入室盗窃不签谅解书怎么办?
      一、入室盗窃不签谅解书怎么办?入室盗窃发生后,如果被害人不签谅解书的情况下,则应当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进行判罚。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被......


·出车祸了保险责任的划分是怎么样的?
      出车祸了保险责任的划分是怎么样的?一、出车祸了保险责任的划分是怎么样的?(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


·老公出轨离婚官司必胜技巧
      老公出轨离婚官司必胜技巧离婚官司没有必胜技巧,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收集对自己有利的条件向人民法院提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是什么意思?
      我们您肯定对于犯罪方面的事情都是有一定的了解的,我们国家对于犯罪方面的规定是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的,身边发生的缓刑方面的规定其实是有很多的。缓刑......


·离职前加班可以双倍工资吗?
      离职前加班可以双倍工资吗?离职前只要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可以享受加班工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


·胁从犯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胁从犯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国刑法总则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采取了以作用为主、以分工为辅的分类原则,即把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


·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
      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进行离婚诉讼,都会听取双方意见,进行调解。不少夫妻在进行调节之后,就和好如初。如果调解不成,双方离......


·一份项目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一份项目合作协议书怎么写?公司的发展总是离不开项目合作,一个项目能成功的合作,首先就离不开一个合法的项目合作协议书,但是一个项目合作协议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