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临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临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一、临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临时辞退员工这种做法就是属于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法,从而不仅要给予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从而还要因为没有提前的通知劳动者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补偿,这都是属于劳动者应该要进行得到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醉驾五年后考驾照没档案是否可以补办?
      醉驾五年后考驾照没档案是否可以补办?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后可重新申领C类以......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一、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处罚具体如下......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长营子镇:长营子村、阿金歹村、胜利村、金家洼子村。......


·工伤认定时限中止事由有哪些?
      天有不测风云,劳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工伤、因工致残、甚至死亡的情形,这时候劳动法赋予广大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利就有所体现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


·劳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有哪些?
      劳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中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指的是约定的劳动报酬、约定的岗位、约定的其他福利待遇等。劳动......


·如何理解绿色食品标志的含义?
      如何理解绿色食品标志的含义?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经济能力的人们一般会选择购买各种高质量的产品,我们知道,在各绿色食品上都有绿色......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高几年?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高几年?违法发放贷款罪最高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


·试用期刚满被开除有补偿吗
      试用期被辞退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应当补偿的情形的,也有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


·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怎么样算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怎么样算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与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关系唯一标准是是否存在用工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


·二手商铺贷款过户流程怎样的?
      二手商铺贷款过户流程怎样的?对于二手商铺贷款过户的流程如下,每一步都不可或缺,要仔细按照相应的手续进行二手店铺的贷款流程,确保能够贷款与交易成......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一般要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