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果员工出院辞退违法吗?

如果员工出院辞退违法吗?是否合法就要看劳动者实际的情况(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者医疗期的规定如下: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工伤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解雇、辞退处理。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综合上面所说的,员工如果出院了而被辞退就要看用人单位给出的理由,如果此理由不成立的话,那么就需要按劳动者工作的年限和收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对于辞退员工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只要按劳动法的条款来进行处理,才不会引起劳动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爷爷去世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爷爷去世财产分割如何进行?确定遗产继承方式:有无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就依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无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适用法定继承。根据我......


·家人已被批捕家属能做什么
      一、家人已被批捕家属能做什么可以委托律师为嫌疑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争取从轻处罚;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二、取保候审适用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


·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最短多久
      最短可签订三个月时间。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既然是续签劳动合同,就不是以完成......


·一、申请确定监护人纠纷怎样解决?
      一、申请确定监护人纠纷怎样解决?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


·房产继承需要过户费吗?
      房产继承需要过户费吗?需要,过户费主要包括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具体如下:1、继承公证费。按照评估价的2%或受益......


·农村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农村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农村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


·派出所两次传唤不到有什么后果?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


·欠钱不还现在联系不上怎么办?
      欠钱不还现在联系不上怎么办?欠钱不还现在联系不上可以提交证据起诉状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


·年满14周岁即应负刑事责任吗
      年满14周岁即应负刑事责任吗?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


·哪些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
      哪些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一、哪些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不能或者不宜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是:1、专利。商业秘密要求不为公众所知悉,专利授权的前提是公开,......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而且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申请了劳动仲裁,才能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