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商标权的续展申请时效是多久?

商标权的续展申请时效是多久?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专注册商标。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注册商标的商标图样五份,《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一份(不需要提交《商标注册证》原件),并交纳续展注册的费用。如果注册人是在宽展期内申请续展的,则应按规定再交纳续展迟延费。商标局收到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以后,原则上不进行实质审查,而只是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的手续是否齐备,商标名称及图形、使用商标的商品、注册人的名义和地址是否发生变化等情况进行审查。商标局经过审查以后,认为符合规定的,即予以核准,书面通知注册人并发给《商标续展注册核准证明》,并予以公告。需要出示《商标注册证》时,应连同相应证明一起使用。如果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则不准其续展,并以书面形式驳回商标续展注册申请,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还可以申请复审;对复审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二、商标续展注意事项有哪些?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综上所述,人们取得商标权后都有一个使用期限,商标最长使用十年。在商标到期日前一年,到商标到期后六个月,这一年半时间都是可以办续展。如果超过这个期限还没有去办理续展,则商标面临被收回的后果,对商标权人是不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失怎么判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失怎么判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


·判刑8年自首减刑多少?
      一、判刑8年自首减刑多少?1、判刑8年有期徒刑自首减刑最多可以到一半。但是具体要根据犯罪情节来判定。2、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


·法律规定如何单方面起诉离婚
      法律规定如何单方面起诉离婚一、一方如何单方面起诉离婚第一,写离婚起诉状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


·未成年人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未成年人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1、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


·拖欠货款的代理词怎么写?
      作为案件的被告还有原告都是有权利要求别人为自己代理诉讼的,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那么关于拖欠货款的代理词怎么写?一般诉讼代理人都是律师担任,所......


·实习协议和三方协议分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实习协议实习协议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毕业前,学生有意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双......


·离婚财产分割强制执行很难吗?
      离婚财产分割强制执行很难吗?如果判决生效,有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就会强制执行一方当事人针对对方拒不执行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


·逐渐的租房已经成为了如今社会的一个趋势,放假的不断增长,薪资
      逐渐的租房已经成为了如今社会的一个趋势,放假的不断增长,薪资水平的缓慢增长导致放假远远高于薪资承担范围,大部分的人就算是房贷也没有能力支付每......


·2023年四川省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3年四川省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执行期间虚假诉讼罪的怎么处罚?
      执行期间虚假诉讼罪的怎么处罚?搜集证据,报警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


·如果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有一方出轨,如果夫妻要离婚的话,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离婚财产的分割有着应该遵循的规定和分配原则,同时,夫妻双方对于离婚的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