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合伙企业怎样强行解散?

合伙企业怎样强行解散?
  
  一、合伙企业怎样强行解散?
  
  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 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有限合伙还有一种是普通合伙,普通合伙又可以分为一般普通合伙还有特殊的普通合伙,之所以做这样的分类,是因为对于合伙的责任分担形式不同,所以进行不同区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合同期间员工毁约后果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期间员工毁约后果是怎样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


·郑州投资担保公司的作用是什么
      郑州投资担保公司的作用是什么  由于银行贷款种类较少,而且对贷款的要求比较严格,在郑州中小企业想要贷款的时候经常就出现了无法办理相关业务。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全文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全文有哪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全文有哪些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要交契税吗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要交契税吗?子女继承房产不需要交契税,法定继承人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的契税的。办理继承房产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为:房产继承权的公......


·什么时间的属于事实婚姻?
      什么时间的属于事实婚姻?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婚姻认定的时间有不同的规定。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


·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有多长
      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有多长一、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有多长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


·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
      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在我国,拿走别人的遗失物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如何定性拿走遗失物在我国仍有巨大争议,遗忘物不同于遗失物,当侵占他人遗忘......


·一、婚内和别人同居属于重婚罪吗?
      一、婚内和别人同居属于重婚罪吗?当事人在婚内与别人同居的,如果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会形成事实的婚姻关系,是属于重婚罪的行为表现之一,会构......


·被要求支付税局罚金的公民需要立即缴纳罚金吗?
      一、被要求支付税局罚金的公民需要立即缴纳罚金吗?被要求支付税局罚金的公民并不需要立即缴纳罚金,税务局的罚款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具体......


·哪些财产不适用破产清算
      哪些财产不适用破产清算一、哪些财产不适用破产清算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


·公司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的同时行使财产保全的权利。
      公司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的同时行使财产保全的权利。财产保全:起诉同时公司申请法院的查封、扣押以及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通过此方式来保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