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领有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彩礼钱退么

一、领有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彩礼钱退么
  
  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一般是可以要回彩礼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同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二、返还彩礼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彩礼可以说是男方附条件的赠与,这里所附的条件,可以理解为男方期望与女方缔结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双方仅仅是领取了结婚证,但并未真正共同生活在一起,则男方给付彩礼的目的也不算是达到了。自然,日后夫妻离婚的话,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全额退还彩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逮捕时未出示逮捕证合法吗?
      一、逮捕时未出示逮捕证合法吗?逮捕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


·撤销权之诉法律规定有哪些?
      撤销权之诉法律规定有哪些?撤销权作为债权人的一项自保工具,重要性不言自明,但是在执行上却有不少的纠纷和问题,归根结底是对相关法律认识不足所造......


·对方如果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如果欠钱不还怎么办?对方如果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处理,建议方法如下:1、要收集借过钱的证据:如果借的金额较大,则需要出......


·股东会上对审计报告的议案决议有哪些基本内容
      股东会上对审计报告的议案决议有哪些基本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还没交房发现房子漏水怎么办
      还没交房发现房子漏水怎么办在现代社会中,有关房屋质量问题的纠纷频频发生,一些无良开发商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不惜低价购买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


·彩礼不还的情形有几种
      彩礼不还的情形有几种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


·一、买卖不破租赁与法院查封是相互冲突的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与法院查封是相互冲突的吗?买卖不破租赁与法院查封是相互冲突的,查封是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


·无故辞退公司如何担责
      第一,遭遇违法辞退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


·合同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判定
      随着人们现在法律意识的提高,双方在经济交往中都知道签订合同,合同涉及了很多方面,在订立合同时,往往都会加入违约金条款。违约金的金额是很多人关......


·债权债务终结是什么意思
      只要企业申请破产就会涉及债权债务终结,那么,债权债务终结是什么意思,对于一家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来说,业务上的债权债务是企业经营必不可少的环节......


·公民销赃罪如何辩护无罪?
      公民销赃罪如何辩护无罪?公民销赃罪的无罪辩护的要点有:一是从公民对消脏行为并不知情上进行辩护;二是对公民是受控参与消脏行为上进行辩护。无罪辩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