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出版合同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出版合同的有效期是多少年?出版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三年至五年。在签订出版合同时也会写明合同的具体期限,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都是要按照规定去履行义务的,如果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后双方也是无需按照合同的内容去履行义务的,到期后双方可以选择是否进行续签合同。很少有10年的。10年太长,在此期间出版物市场不知会发生什么变化,所以宁愿授权期限短一点,掌握主动权。二、合同生效时间(1)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4)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5)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6)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二、合同终止情形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1)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2)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3)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综上,出版行业往往也带有时代性,如果当事人签订的时间太长将会无法适应市场的需要,签订过长时间的协议会约束当事人的权利自由,甚至因此而受到损失,所以在允许当事人自由决定期限的基础上,还是需要从市场的变化中尽可能确定最适宜的有效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上海离婚诉讼律师怎么收费
      夫妻不能协商离婚的,一方回去法院提出诉讼,但是很多法律知识普通群众不是涉猎很深,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忙争取将自己处于离婚纠纷的有利方,但是律师的......


·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
      刑事和解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改革,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进行刑事和解,那寻衅滋事罪是否属于刑事和解范围呢?事实上,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


·商标保护权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商标保护权的特殊规定是什么?一、商标保护权的特殊规定是什么?商标保护是通过商标注册,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信用卡的用途也越来越广泛,除了可以用来作为消费卡用以外,在购
      信用卡的用途也越来越广泛,除了可以用来作为消费卡用以外,在购买一些大型的消费品时,也可以使用到信用卡,比如购买汽车。买车时,如果资金不足或者......


·工伤认定多久会下来结果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自然是想要获得最终的认定结果,但提出了申请之后,即使相关部门受理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对材料做出审查,然后才能做出最后的认......


·土地使用年限交费是自动的吗?
      一、土地使用年限交费是自动的吗?土地使用年限交费不是自动的。 在制订《物权法》时,已考虑到土地使用权缴费续期的问题,放弃了“无偿自动续期”......


·还不上信用卡算不算信用卡诈骗
      还不上信用卡算不算信用卡诈骗?还不上信用卡一般不属于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的表现形式主要为以下几种:(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


·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情况有哪些?
      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情况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将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


·在我国管辖枉法仲裁罪是怎么规定的
      现如今基本上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强的。并且我国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现在都是公开透明的,在网上都可以查询到的,因此在审叛在进行过程当中,......


·与吸毒者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与吸毒者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平均分配。《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婚前财产离婚时是要被分割吗?
      婚前财产离婚时是要被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