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电子刊物出版合同怎么写?

电子刊物出版合同怎么写?
  
  电子刊物出版合同怎么写?
  
  电子刊物出版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电子书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电子书形式出版上述作品。在此期限内,甲方同时将本作品的转载权、改编权、音像权、广播权、整理权、注释权、表演权、编辑权作为从属权利授予乙方,并许可乙方将上述权利转授第三方使用,收益双方五五分成。若他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侵犯乙方合法权利,若涉及侵犯甲方授予乙方本条所述合法权利的,甲方授权乙方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为此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甲方同时承诺授予乙方使用的作品的全部或一部分,均系自己创作完成,且在此之前未曾授予任何第三方以电子书形式出版使用,或授予第三方以电子书形式出版方式使用的期限已届满,无任何著作权使用瑕疵,本合同签订后,不再授予任何第三方以电子书形式出版方式使用。
  
  第三条 甲方在自己作品中引用或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应取得他人许可,并承担付费责任。因著作权人向乙方追索或需由乙方先行支付的,乙方可先行代付,乙方有权从甲方应得版税中扣除。
  
  第四条 上述作品全部篇幅约   千字(含标点符号、章节目必需的排版空行) 版面字数可在原稿字数基础上上下浮动10%,超过此幅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删节。甲方拒绝删节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中止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为此而投入的编辑、排版等费用。
  
  第五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作品的电子版或誊清稿复件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30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
  
  第六条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要求,而且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乙方应于甲方交齐符合出版要求的电子版于    年  月  日前以电子书出版方式出版上述作品。上述作品的定价、装帧等,由乙方斟酌双方利益及市场供需情况而定,在授权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决定,甲方不予干涉。因故不能按时出版,乙方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30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应按每千字15元向甲方支付退稿赔偿金。如因作品选题未获乙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而不能出版,得免除乙方的任何经济责任。
  
  第八条 在授权期限内,乙方出版的上述作品因时势和学科发展而有修订必要时,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修订,甲方亦可自行决定修订,但无论是应乙方要求完成修订或甲方自行决定修订。
  
  第九条 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合作作品的第一作者(主编视为第一作者)应保证拥有其他作者授予的代理权。如因此而造成侵犯其他作者权益的情况,第一作者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条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在国家著作权允许权限之内对上述作品进行修改、删节、
  
  第十一条 甲方有责任审读上述作品的校样。甲方应在收到校样后 7 日内无偿完成审读,签字后退还乙方。乙方应按经甲方审读签字的校样作为出版的依据。
  
  第十二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标准为乙方获得的本合同所签署的电子书收益的50%。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查询本合同所签署的电子书收益,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二、签订出版合同注意什么事项?
  
  1、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图书出版者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2、著作权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
  
  3、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4、作者主动投给图书出版者的稿件,出版者应在6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采用的,应签订合同;不采用的,应及时通知作者。既不通知作者,又不签订合同的,6个月后作者可以要求出版者退还原稿和给予经济补偿。6个月期限,从出版者收到稿件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电子小说也是可以出版的,形成电子刊物发行。作者可以和出版社签订一份出版合同,将出版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都写清楚。包括出版电子刊物的规格要求、出版费用及结算方式、出版社违反保密原则的违约责任等。如果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就可以对外销售商品房了。有时候,开发商会和代理公司合作,让其帮助销售商品房。这是......


·遇到合同欺诈报警有用吗?
      遇到合同欺诈报警有用吗?遇到合同欺诈报警有用,合同诈骗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一般都需要去公安局的经侦大队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相关报警......


·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是什么?
      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是什么?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具体如下:1、在产生时间上,企业名称是组建企业法人的必要条件,产生于企业成立之前,企业......


·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实生活中,离婚是常见的,而财产分割是很多离婚夫妻无法避开的问题。夫妻之间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种,根据离婚的原因不同,财产分割可能会有所不同,同......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20》相关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


·二房东转租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1)房东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受影响,他们之间仍发生原来的权利义务关系。承租人并应就因新房客应负责的事由所生的损害向房东负赔偿责任......


·家里情况不好欠钱有不还怎么办?
      家里情况不好欠钱有不还怎么办?一、家里情况不好欠钱有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家里人不管债权人与需要偿还债务的主体,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债务的履行方......


·法律规定检察院批捕后能改吗
      检察院批捕后能改吗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


·一、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交税吗?
      一、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交税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交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


·没打结婚证生了小孩男方要承担什么
      男方承担抚养责任,若抚养权归男方则女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反之男方需要承担抚养费。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之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


·刑法中私闯民宅是公诉案件吗
      刑法中私闯民宅是公诉案件吗一、刑法中私闯民宅是公诉案件吗?私闯民宅是公诉案件,我国刑法有非法侵入住宅罪,一般的私闯民宅最多就是以治安管理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