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25万元标的诉讼费标准是多少钱?

25万元标的诉讼费标准是多少钱?交纳2250元,具体标准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其它申请诉讼费的标准是什么?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需要明确的是,公民在向法院提出诉讼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来交纳诉讼费用,特别是在涉及到不同的诉讼情况下,可以按照诉讼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法院在受理时也需要根据实际的诉讼标的多少来说明诉讼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上班途中摔伤社保不认定工伤吗?
      上班途中摔伤社保不认定工伤吗?一、上班途中摔伤社保不认定工伤吗?如果是自己违法的原因导致的,显然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


·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方法有哪些
      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方法有哪些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方法和手段是: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


·投标保证金是什么?
      投标保证金是什么?投标保证金可以少交吗?投招标是现在市场较为热门的一个话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包以及各种......


·婚前财产买房离婚怎么办?
      婚前财产买房离婚怎么办?这要分情况来进行的。不同的情况下是有不同的出路方法的。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


·现在抚养费一个月多少
      现在抚养费一个月多少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


·民法典第164条对代理人有怎样的规定
      民法典第164条对代理人有怎样的规定民法典第164条对代理人有怎样的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


·一、财产继承与赡养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一、财产继承与赡养的法律法规是什么?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一、婚房是夫妻共有财产么?
      一、婚房是夫妻共有财产么?婚房如果婚后购买是夫妻共有财产,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财产住房,如果是婚后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财产属于婚后......


·公告离婚的几点问题
      公告离婚是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后,另一方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人民法院采取公告形式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


·诉讼时效中断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中断法律后果是怎样的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


·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审核会过嘛
      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审核会过嘛?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不会审核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中明确注明,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