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拒不抚养的责任是什么?

拒不抚养的责任是什么?对因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而引起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追索抚养费的诉讼。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子女或其近亲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需要和父母的抚养能力,通过调解或判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和方法。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构成犯罪的,应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于抚养权的具体支付情况,应当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情况下由于抚养权的认定情况不同,所导致的抚养费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对于拒不抚养子女的行为,显然是违反了刑法中的有关规定,应当予以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签订劳动合同到哪里鉴证?
      一、签订劳动合同到哪里鉴证?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措施,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和提倡用人......


·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是什么?
      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是什么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71号《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已经2016年6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


·法律中是怎么规定通缉犯的
      一般对于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是在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时候,发现找不到对方人了,此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通缉,对应也......


·一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是什么?
      一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是什么(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劳动关系跨市转移怎么办理?
      当用人单位雇佣员工时,他们之间就是劳动关系,有时因业务发展需要,需要调动相关员工到不同地点的工作岗位,此时劳动关系的归属地发生了变化,需要进......


·关于农民工工伤怎么陪偿?
      农民工工伤怎么陪偿?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


·律师的职责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的职责包括哪些内容?一、律师的职责包括哪些内容?《律师法》第二十六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


·在我国离婚房产公证有用吗
      在我国离婚房产公证有用吗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签订的合同书或者协议书,在当地比较权威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以后,对于双方来说肯定是又多了一层......


·山东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山东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山东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


·入职后我们需要提交相关的入职资料,同时我们还需要签订劳务劳动
      入职后我们需要提交相关的入职资料,同时我们还需要签订劳务劳动协议合同,以及办理企业中所需要的证件,其中劳动劳务关系协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后续......


·一、饭店当服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饭店当服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理论上是不可以的,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