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怎样订立自书遗嘱,满足哪些条件

由遗嘱人自己根据自己的意愿写出的遗产分配,那么就视为自书遗嘱。但实践中,很多人并不清楚该怎样订立自书遗嘱,导致在身后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能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怎样订立自书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二、自书遗嘱的条件有哪些
  
  (一)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近年来,财产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比如股权、证券等等,遗嘱人只能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遗嘱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或是由于我国传统“大男子”主义的影响,在立遗嘱之时,根本没有想到首先应该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财产析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上公堂,易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后果。除此之外,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尽量涵盖所有遗产,同时具明遗产分配的比例等。
  (二)遗嘱的签名
  我国的习俗强调签名,不认可盖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除了上文所分析的,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
  (三)自书遗嘱的时间尤为关键
  自书遗嘱一定要写明确切的日期,注明年、月、日。通过日期,我们可以判断出遗嘱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因未写明日期或是日期不确切而认定不满足遗嘱的形式要件,判决遗嘱无效的案件比比皆是。应该严格依照法律条文来书写,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另外,对于日期的涂写、更改,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在订立自书遗嘱的时候,立遗嘱的人一定要保持头脑的情形,此时对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进行分配,清楚的书写遗嘱全文,并且要格外注意时间和签名。自书遗嘱一旦做出就不要进行修改了,而要是有多份自书遗嘱的话,那么同等条件下,一般是以最后一份自书遗嘱为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个别业主成立自治委员会合法吗?
      个别业主成立自治委员会合法吗?一、个别业主成立自治委员会合法吗?不合法,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


·近年来,离婚率越来越高
      近年来,离婚率越来越高,外面的诱惑越来越大,出轨离婚的,感情不和性格不合等等原因离婚的有很多,夫妻两人要是决定离婚,就面临着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吗?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规定有哪些?
      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规定有哪些?经济日益发展,在生活中,有的母亲可能对自己的孩子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孩子和其他亲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做。此时就需......


·在一段婚姻中
      在一段婚姻中,面对相同的婚姻问题,夫妻双方有时会面对一方决议离婚而另一方仍然相信问题能够得到和解,这是坚持维护婚姻的一方就有极大的概率成为离......


·合同到期怀孕了不续签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在怀孕期间面临着劳动合同将要到期的话,有一些人可能会想知道合同到期怀孕了不续签的话会怎样。这个还是要看是劳动合同的哪一方不想要继续......


·一、分公司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一、分公司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


·违反劳动合同法定违约责任有哪些?
      违反劳动合同法定违约责任有哪些?一、违反劳动合同法定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


·破产管理人起诉股东抽逃出资法院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管理人起诉股东抽逃出资法院管辖是怎么规定的?破产管理人起诉股东抽逃出资法院管辖问题,根据规定应该到股东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


·对于车辆没年检交强险赔偿吗?
      对于车辆没年检交强险赔偿吗?未年审车辆发生事故时交强险需要赔偿。只要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未年检就不是交强险中保险公司免责的条件,所以......


·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非法集资犯法吗?
      一、参与非法集资犯法吗?法集资刑事案件参与人是否犯法,应按法律及参与程度认定。处理非法集资案件,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