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没离婚和别人结婚登记构成重婚吗?

没离婚和别人结婚登记构成重婚吗?构成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多妻、多夫的结合都是非法的。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婚不予登记;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只有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后,始得再行结婚。者亦应按重婚论处。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无效的原因,在刑事上应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责任。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均须按重婚罪予以制裁。一方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的婚姻状态仍然存在,法律上仍具备婚姻关系,这时与他人是无法办理结婚证的,如果通过违法的手段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已经构成了重婚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其进行合法的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诉讼法中回避制度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中回避制度是什么?一、回避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


·摩托车闯红灯电子眼能拍到吗
      摩托车闯红灯,电子眼会拍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为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罚款200元。摩托车也属于......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几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几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


·被胁迫吸毒有关部门怎么处罚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是可以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如果不是主动报警那么可能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


·一、人死后补发工资算遗产吗?
      一、人死后补发工资算遗产吗?人死亡之后补发的工资是属于遗产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对于抚恤金、丧葬费是其过身后产生的抚慰......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实际的损坏来赔偿处理,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


·如果能够恰如其当的掌握好喝酒的度
      如果能够恰如其当的掌握好喝酒的度,其实喝酒是一件轻松而且愉悦的事情,但是往往就是掌握不好,造成重大事故的发生。很多人就因为醉驾被吊销驾照,您......


·高空坠物孩子赔偿责任怎么分担?
      孩子本来就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是需要我们去保护的,但是现在很多家长都是在忙工作忙生意,很少人去花时间陪孩子,但是很多时候孩子的意外就是发生......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界定,这主要是为了区分财产的性质,然后进行处理。其中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关于夫妻共同财......


·拘留所探视时间具体有什么规定?
      拘留所探视时间具体有什么规定?一、拘留所探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正常情况下能探视,但要经过公安机关同意,公安机关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理由不正......


·父母有工资子女赡养费还需要给付吗?
      父母有工资子女赡养费还需要给付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