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模算童工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模算童工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模不算童工,根据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 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童星是已经经过监护人同意的。童工是指雇用或利用儿童从事经济生产活动,包括当童星、报童、少年兵、农场及工厂工人等。此类童工是指小于法定成年年龄的人,例如18岁或者20岁,包括青少年及儿童。所以童星是不算是童工的。二、企业违法使用童工的后果。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2、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3、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4、被劳动部门责令改正,把儿童送归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5、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童工在我们国家的话是属于一种违法的雇佣行为,必须要予以遏制,而且如果使用违法童工的话,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罚款,当然呢,对于从事文艺工作的人员来说的话,如果年龄比较小并不能够算作童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登记一个月没有共同生活的离婚要退还彩礼吗?
      一、登记一个月没有共同生活的离婚要退还彩礼吗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规定来看,如果男女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


·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权会不会被国家收回?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商业类型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40年,住宅类型的土地是70年,其他类型的土地也有使用年限。故而公民会担心,在土地使......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导致第三方人员受伤或死亡的,在购买了交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就要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的第三方进行赔偿。那......


·信用卡诈骗金额累加为巨大金额后会如何处罚?
      信用卡是一种基于民事主体的信用而设立的一种借贷制度,对于那些信用较好的民事主体,可以先透额支付,之后在一定的期限之内还款即可,但是对于在现实......


·在家自己写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家自己写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在家自己写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且有签名,注明年、月、日的就有效。......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应该怎么做
      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后必须要做的一件事,而签订劳动合同也是保护劳动者的一种必要方式,但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一直是许多......


·确认基本信息无误
      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在签订合同的环节,购房者需要确认的信息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房屋本身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产权情况;房屋地址和门牌是否严格填写;......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目前我国大城市离婚率非常高,很多年轻夫妻动不动就闹离婚。如果双方不能好好的解决离婚中的各种问题的话,则只能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来解决了。相比协......


·一、哺乳期犯了重婚罪就被收监吗?
      一、哺乳期犯了重婚罪就被收监吗?不会收监,按照相关法律限定,妇女在妊娠期以及哺乳期犯罪的不能收监,但是能够采取监视寓居等措施。女性在哺乳期一般......


·子女抚养费给付问题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


·劳动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