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司法机关对于强奸罪应该怎么认定

司法机关对于强奸罪应该怎么认定?1、嫌疑人侵犯了妇女的性自由。2、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3、嫌疑人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4、嫌疑人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二、对于强奸案件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2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三、强奸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通俗点来说,认定强奸罪的时候,如果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法院就不能以强奸罪定罪,比如强奸罪规定的是,在受害人不愿意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换言之,受害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谈不上是强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签了安置补偿协议,后迟迟拿不到补偿款怎么办?
      签了安置补偿协议,后迟迟拿不到补偿款怎么办?一、签了安置补偿协议,后迟迟拿不到补偿款怎么办?被征收人与征收方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征......


·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合同成立当事人双方在平等的协商下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并签订的合同,就是合同成立。双方在合同上签了字,那么这份合同就产生了法律的效力。因为当......


·坐牢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坐牢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坐牢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想要离婚也需要等到对方服刑完毕之后。法律上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在我国离婚只有二种方式:协议离......


·父母立遗嘱房子如何变更
      父母立遗嘱房子如何变更?1、开证明文件必须先到自己单位或者父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死亡证明。2、房产评估由于是继承产权的评估,一般会比该物业的正......


·打架纠纷处理程序,有哪些规定?
      很多人在冲动的情况下因为一些口角纠纷以及其他矛盾可能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在生活中,打架斗殴的事情时有发生,不过要怎么处理视情况而定,如果是......


·聘任退休人员劳动合同可以不签吗
      聘任退休人员劳动合同可以不签吗?聘任退休人员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因为双方建立的也不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


·拆迁补偿方案到底是谁制定
      拆迁补偿方案到底是谁制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


·在网上借网贷有什么风险吗?
      在网上借网贷有什么风险吗?主要风险的风险有:触及到个人信息、资质、管理、资金与技术风险。由于网贷平台实质上只是中介机构,进入门槛低,审批手续比......


·什么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什么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一、什么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


·判决书下来后怎样探视?
      探视权是相对于抚养权而言的,对于夫妻感情破裂,且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孩子的,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后,再行办理离婚手续。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