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注册资本和公司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资本和公司破产的规定是什么?注册资本和公司破产的规定是公司破产后与公司的注册资金是有关系的,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属于公司的资产,如果股东不如实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二、破产清算的法律规定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只规范普通清算。继《企业破产法》和《公司法》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破产规定》)。由于破产清算会计原理与常规会计原理大不相同,因此,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方法必然与常规会计核算不同。国家有关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会计准则,主要有1997年财政部制定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然而在目前会计实务中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解决。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如果长期的资不抵债的状况之下就可以申请破产,破产完毕之后他会对于债权债务做出一个全面的清理,然后做出具体的处理。如果说存在着注册资金缴纳不到位的情况之下,股东需要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的营业期限是公司存续的时间界限,公司章程可以规......


·丧偶后婚姻就解除了吗
      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


·代通知金标准法律规定是什么?
      代通知金标准法律规定是什么?所谓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应当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代替通知。......


·劳动合同几年后为永久性的合同?
      劳动合同几年后为永久性的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du合同签10年以上,到期后可以签订无故到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直接签订无固......


·电力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电力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在一个小区建设过程中,电力工程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如果电力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影响到居民的正常使用。因此,这就要求......


·企业倒闭了欠的税还要交吗
      需要的。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的破产财产如果足以清偿欠下的破产费用、共同债务、职工待遇的,所剩下的财产要清偿所欠的税费。债权人未受领......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犯罪吗?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犯罪吗?虚开增值税发票到了一定的数额就会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开普通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


·产品质量免检条件 ?
      产品质量免检条件?一、产品质量免检条件1、产品质量长期稳定,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2、产品市场占有率、经济效益在本行业内排名前列;3、......


·效力待确定的合同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也就是效力不确定的合同。效力待确定的合同有哪些?对此我国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效力确定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这也是合同签订双方当......


·一、醉驾被扣车辆怎么领取有时间限制吗?
      一、醉驾被扣车辆怎么领取有时间限制吗?醉驾被扣车辆的领取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到期交警会通知取回车辆。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会在......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