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合同45条应当如何解读?

劳动合同45条应当如何解读?本条是关于在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下劳动合同期满不得终止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内容是: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于一些处于特殊困难阶段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给予了相应的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五种情形下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五种情形的,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非但不能终止合同,而且要必须将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此条内容保护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使得他们不会被单位随意解雇,保障了他们在第四十二条相应情形消失前的基本生活。这是法律中人性的体现,是人民的法律的体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内容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这里有二层意思:一、如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四十二条情形;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是不能终止的,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医疗期满,哺乳期满才能终止劳动合同。二、按照工伤条例工伤伤残1-4级是不能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至退休止。5-6级单位不能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7-10级劳动合同至期双方有权终止,但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内容是: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如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四十二条情形;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是不能终止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二手房过户税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税有哪些?1、契税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


·发生合同纠纷要注意什么
      合同纠纷往往会紧随在合同之后,可是对于这一合同纠纷很多人因不知道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而选择无奈接受,这样其实不利于对自己利益的保护,那到......


·别人抢注过期商标该怎样进行维权
      别人抢注过期商标该怎样进行维权1向对方公司提出商标转让,把这个商标再次转让回来。2向对方公司提出授权,让对方公司把这个商标授权给自己用。3不......


·非法捕捞罪罚金标准有规定吗?
      非法捕捞罪罚金标准有规定吗?非法捕捞罪罚金标准有规定吗?从法律规定可知,刑法中并未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罚金数额。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工伤是每个员工都需要刻意避免的意外
      工伤是每个员工都需要刻意避免的意外,因为除了身体上会有损失以外还有可能因为向单位讨要赔偿受阻而使得自己的损失加大,但现实却是某些危险的工作总......


·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多少年
      凡非法传销团队人员达到7人,收入达到5万元的,一律以传销罪论处,轻者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判5年以上,并没收非法所得所有财产,并处罚5倍以上罚款......


·股权的转让
      股权的转让(一)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二)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三)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万元;(四)......


·济宁医患维权协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避免不了,会患各种大小疾病,当与医生发生纠纷时,我们就想到了医患维权协会,那么济宁医患维权协会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说法,医......


·工程发包方是指什么 有哪些规定
      工程发包方是指什么,有哪些规定是指建设单位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


·房产局办理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局办理继承需要什么材料一、房产局办理继承需要什么材料?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4、......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女方没上班?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女方没上班?不管女方是否上班,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都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双方有合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