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只有一个人可以吗?

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只有一个人可以吗?是可以的。债权人既可以只起诉债务人一个人,也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的夫妻双方。无论起诉一个人还是夫妻两个人,法院都会正常立案受理,正常判决,不会因为起诉是一个人或者是两个人而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既然法院已经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追偿的前提是,夫妻关系已经不再存续,而且一方 替另外一方偿还了应该由另一方承担的债务部分。离婚时,夫妻在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确定的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如果事先未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则该债务承担仅在离婚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不能变更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所以说,即便你换完了你的一半债务,但是债权人还会继续向你追债,但你换完全部债务后,可以依照法庭判决或离婚协议向前夫(或前妻)追偿他应该还而没有还的一半。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夫妻借离婚规避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和共同财产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如果想要分开财产分配,就应该通过离婚的方式进行,无论是共同债务还是财产,都是属于双方负责的,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从轻处罚可以判缓刑吗?从轻处罚缓刑几率大吗?
      从轻处罚可以判缓刑吗?从轻处罚缓刑几率大吗?一、从轻处罚可以判缓刑吗?从轻处罚是否可以判缓刑,需要依据具体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刑法......


·自首和立功哪个量刑减得多?
      自首和立功哪个量刑减得多?一、自首和立功哪个量刑减得多?立功减刑的幅度: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


·合同违约,但另一方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损坏,要承担什么责任?
      守约方应自己承担损失的情形,主要分为两个:1、守约方没有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损坏造成的损失,应由自己承担。在一些与货物有关的买卖合同、供货......


·夫妻离婚,女方抚养孩子吗?
      夫妻离婚,女方抚养孩子吗?当今社会,离婚概率越来越高,夫妻之间要是有孩子,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争夺是必不可少的。夫妻离婚,孩子以后的......


·离婚股票财产怎样进行分配
      离婚股票财产怎样进行分配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即股权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记名股票,这种股权不记载股东姓名,可以自由转让。离婚时......


·股权转让税收未交还能转吗?
      股权转让税收未交还能转吗?一、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1)出售股权;......


·开庭前家属做什么准备?
      那按照我国的一个相关规定,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如果说是因为财产的关系,或者说是因为人身的一个关系产生了纠纷的话,那么他们是可以通过诉讼的一个方......


·施工安全高空坠物责任险是什么
      一,施工安全高空坠物责任险是什么高空坠物险是指因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给予理赔的保险。在保险期间内,......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履行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


·劳务派遣是劳动关系吗
      劳务派遣是劳动关系吗?劳务派遣是现在常见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都是劳动工作者由劳务派遣部门派遣给用人单位,我们都知道劳动工作者都必须和用人单位......


·开公司流程是怎么样的?
      开公司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开公司流程是怎么样的?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