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对于购房草签合同可否毁约

对于购房草签合同可否毁约?草签合同不可以毁约,草签合同也叫作预合同,预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且预合同是开启合法的正式合同的前置条件《民法典》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二、草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草签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任何的合同,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条件下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买房人不能觉得是草签合同,在不考虑清楚的情况下就随便在草签合同上面签字。一般草签合同当中应该也有约定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院判缓刑的条件包括哪些
      缓刑一般是在法院判刑的时候作出的,如果此时没有对罪犯同时宣告适用缓刑的话,那之后基本就是没有缓刑的机会了。此时,法院判缓刑也有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继承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吗?
      一、继承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吗?可以,遗嘱执行人是由立遗嘱的人指定的,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继承人不得成为遗嘱执行人。但鉴于遗嘱执行人是监督遗产......


·恶意抢注他人驰名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如何维权?
      一、恶意抢注他人驰名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如何维权?如果一个商标的价值较大,一旦自己没有及时去注册,就有可能遭受他人恶意抢注。要是对方注册完成......


·发现丈夫吸毒怎么起诉离婚?
      发现丈夫吸毒怎么起诉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男方吸毒女方是可以诉讼离婚的,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予以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


·一般遗嘱继承有什么优点
      遗嘱继承有什么优点第一,遵从了财产所有人的心愿。遵照遗嘱继承,不会出现依法继承那种对于财产所有人来说虽然合法单不合理的情形。第二,避免了法律......


·没有工作离婚可以得到孩子抚养权吗?
      没有工作离婚可以得到孩子抚养权吗?没有工作离婚可以得到孩子抚养权,但必须要证明孩子跟随自己一起生活是有利于他日后的身心健康的。同时需要看到的是......


·行政拘留所最长关多久?
      行政拘留所最长关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


·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的内容是什么?
      当欠债人进行房地产抵押时,为保证债务履行而办理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负债时,抵押权人可以把房产拍卖偿还债务。该房产不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商......


·抢夺罪入罪标准怎么规定的
      抢夺罪入罪标准怎么规定的根据有关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其中,在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3000元......


·离婚争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离婚的时候一旦涉及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意味着此时就无法协议离婚了,但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作出离婚判决的同时,往往也会对孩子......


·制造销售假药犯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处罚标准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