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偷税漏税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三、偷税漏税的行为表现有哪些?1、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3、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4、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综上所述,企业偷税漏税被举报后,如果符合立案的条件,公安机关会立案处理。根据刑法规定,偷税漏税的刑事追诉标准包括偷税数额五万以上,达到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如果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税务机关可以对企业行政处罚,要求补缴税款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机动车车险折扣如何计算
      一、机动车车险折扣如何计算?一般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具体......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二、公司不签劳......


·劳动合同上面的时间怎么写?
      劳动合同上面的时间怎么写?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和后面签订合同的时间可能是一致,也可以不一致。这取决于合同是何时签订的。建立劳动关系,应......


·检察院批捕后通知看守所当事人家属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看守所通知当事人家属吗?会通知家属,也会通知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


·新公司法颁布后,公司注册要多少钱
      新公司法颁布后,公司注册要多少钱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成立自己的公司,我国法律法规针对公司注册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政策,以鼓励公民成立自己......


·小偷指认销赃不承认怎么处理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


·缴纳的商业车险包含强险吗
      缴纳的商业车险包含强险吗?一、交强险险特征1、从标的的角度,强险属于责任保险。由《保险法》第六十五条可知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


·犯过交通肇事罪可以出国吗
      犯过交通肇事罪可以出国吗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通的便利,出国再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了,只要有了护照和签证再也不是难事,但是犯过交通肇事罪可以......


·意图行贿的行为没有实施构成行贿罪吗?
      一、意图行贿的行为没有实施构成行贿罪吗?意图行贿的行为没有实施是不会构成行贿罪的,此时不满足行贿罪之中的任意一个要件,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是具体......


·犯罪中断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中断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


·户口迁出身份证需要重新办吗
      户口迁出身份证不需要重新办。一般省内的户口迁移,身份证是不需要重新办理的,因为户口迁移时候公安机关会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