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回迁房能买吗,是否能买吗回迁房

回迁房能买吗,是否能买吗回迁房 一、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
   二、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
  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
  最后,要买方要注意让买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三、回迁房买卖注意什么事项?
   1、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2、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
  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部分的回迁房存在尚未有《房产证》的问题,或者当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这种种的因素,都导致在同一楼盘中的回迁房要比商品房便宜。因此,当你需要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该套房屋的产权问题以及相关细节。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回迁房其实是可以买卖的,但限于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才能进行买卖,否则的话购买人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而在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回迁房能买吗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拆迁了,小产权房的补偿一定比有证房的低吗?
      一、拆迁了,小产权房的补偿一定比有证房的低吗?  进行拆迁的时候,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合法建筑的,获得的拆迁补偿不会比有证房屋低,如果是违法建筑......


·法定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
      法定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无偿取得房屋的合同有效吗?
      无偿取得房屋的合同有效吗?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


·无主物的要件一般是什么?
      无主物的要件一般是什么?通常我们在生活中对于一些不需要等物品就会果断的丢弃,而这些被抛弃的物品就是属于无主物。有时候对于无主物和遗弃物不能很......


·国有土地征地赔偿时占房用土地使用证吗?
      国有土地征地赔偿时占房用土地使用证吗?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国家的一些建设与投资在不断的加大力度,很多情况下都会占用其他人们的土地,这个时候就......


·身份证变更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身份证变更证明需要哪些材料内容:准许变更人口信息条件:㈠居民户口簿登记内容或电脑人口信息记录内容或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与本人真实身份不......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判决吗?
      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以前谈之色变的离婚现在成为了普遍的现象。我国婚姻法也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离婚,并规定了离婚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


·民法典和合同法关系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和合同法关系是怎样规定的?《民法典》施行后,《合同法》同时失效。《民法典》是关于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规范和各个分编对民事关系的单独规定......


·离婚诉讼周期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诉讼周期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


·应该如何分割再婚离婚财产
      实践中,即使是再婚夫妻也是有离婚的可能,毕竟对于当事人而言离婚可以说是相对比较自由的事情。当然,涉及到夫妻离婚,就少不了对财产的分割。那一般......


·合同纠纷败诉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合同纠纷败诉对公司有没有影响?一、合同纠纷败诉对公司有没有影响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时,公司败诉的,对公司是有影响的,公司需要按法院判决书的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