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批捕后监视居住期限是多久?

一、批捕后监视居住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监视居住适用条件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三、监视居住规定
  
  新《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当公民触犯了相关法律后都是会依法受到相关的刑事处罚,在犯罪嫌疑人有怀孕、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等条件时可以申请办理监视居住的,这样也是体现了国家司法的人性化,在监视居住期间也是需要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事自诉案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一、刑事自诉案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


·遇到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
      遇到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1、购房者申请解除合同当遇到了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时候,可以申请解除合同。但是有以下规定需要注意:a、如果想要解除......


·在审理赡养纠纷案件时应注意把握什么原则
      在审理赡养纠纷案件时应注意把握什么原则(一)赡养纠纷的特殊性1.主体的特定性。与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侵权之债相比,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具有特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结婚要求一定要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才能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而在离婚的时候,......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都在外地,发生劳动纠纷如何维权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都在外地,发生劳动纠纷如何维权首先,职工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目前,用工单位以工作岗位不存在为由通知职工不用......


·实缴注册资本能否造假?
      实缴注册资本能否造假?注册资本造假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企业虚假注册的表现?企业虚假注册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即虚假注资、多头注册、虚假资质和虚假信......


·一、全款买房没有他项权证吗?
      一、全款买房没有他项权证吗?第一,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设定抵押的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登记之后抵押权才成立,所以登记是房产抵押......


·单位受贿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
      一、单位受贿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单位受贿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公司不交五险一金怎么办
      公司不交五险一金怎么办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


·想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想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


·企业并购方式案例
      企业并购方式案例蓝色光标的并购整合成长之路以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是最传统的并购模式,也是最直接有效驱动业绩增长的方式,如20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