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行政诉讼中申请回避有哪些规定

行政诉讼中申请回避有哪些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四条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对当事人提出的明显不属于法定回避事由的申请,法庭可以依法当庭驳回。 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二、行政诉讼都公开审理吗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公开审理,是行政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开审判有两方面的内容:1、审判活动向群众公开;2、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允许新闻记者报道开庭审理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除合议庭评议以外的全部活动,包括法庭调查、辩论、征求原告被告双方意见、宣告判决等,都要公开进行。审理行政案件一般要实行公开审理,但是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不公开审理: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其他法律另有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回避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其他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担保人可不可以起诉债务人?
      担保人可不可以起诉债务人?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


·一、新员工入职要签合同不?
      一、新员工入职要签合同不?新员工入职是必须要签合同的。但是基本只签劳动合同。签合同时注意合同期限下对应的试用期的长短,注意有否没经过本人同......


·个人著作权可以转让给公司吗
      个人著作权可以转让给公司吗?个人著作权可以转让给公司,著作权转让分两种,一种是个人转让给公司;另一种是公司转公司。1、合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应当......


·可以移动。当事人应当按照规范拍照保留现场证据
      可以移动。当事人应当按照规范拍照保留现场证据,然后移动到不影响交通正常通行的地方,等待交警、保险公司过来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施工高空坠物砸车怎么维权
      其实一般很少见到行人将车停到施工现场的,就算是工程的相关监管人员亲自到工地上去视察,车辆一般都是停在工地以外的,这些种种细微的做法都是为了避......


·肇事逃逸没抓到怎么办?
      肇事逃逸没抓到怎么办?交通肇事抓不到人的警察会网上追逃,抓不到嫌疑人由保险公司先负责赔偿,没保险的有嫌疑人亲属负责,赔偿不了等待公安机关的处理......


·驾驶证转回户口所在地要怎么做
      驾驶证转回户口所在地要怎么做1、带上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去车管所、车管站等服务站点办理,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2、办理体检,一般这种......


·合同法约定迟延供货违约金是多少?
      合同法约定迟延供货违约金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


·做了一年保健品会被判几年
      通过正规渠道、手段销售保健品不会判刑的。卖保健品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徐州企业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徐州企业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在进行企业拆迁补偿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它和房屋的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要做好相......


·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对债务人的效力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