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离职后竟业限制条款,为保证这些约定能够执行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有效地遏制了用人单位动辄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约定高额违约金,阻碍劳动者自由择业、自由流动的权利,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若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话,则不受上述限制。二、劳动合同不能约定哪些内容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协议。劳动合同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除了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协商约定其他条款,但以下条款是法律不允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1、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条款。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2、禁止约定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3、除法定情形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按实际情况,现行法律规定,并不限制劳动合同内容中约定解除条件,所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内约定解除条件。约定解除条件虽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一种体现,但就劳动合同法这个特别法来说,应该是不能直接约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理解是指双方直接的、意思表示明确的解除,而不是规定可以约定间接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我国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应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为准
      我国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应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为准。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如果职工因为工伤而造成死亡的话,那么受害者的近......


·占有改定的协议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占有改定的协议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在我国除了有一些法律法规规范人们的行为之外
      在我国除了有一些法律法规规范人们的行为之外,还要很多约定俗成的习惯,久而久之也就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一个规则。比如说“彩礼”,两个人经过恋爱期......


·必须进行招标的合同有哪些
      必须进行招标的合同有哪些实践中,有一些大型的工程建设是需要进行招标进行的,也就是说这类工程建设合同是要求必须进行招标,不过这样也不绝对。那......


·法院开庭后退回检察院侦查期限是多久?
      一、法院开庭后退回检察院侦查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


·在我国关于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
      在我国关于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安置房土地性质是回迁房,没有独立的房产证。置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


·民事诉讼主体挂靠哪里
      民事诉讼主体挂靠哪里一、概述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


·离婚对小孩抚养费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需要进行协商,这是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步骤,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但是很多人在离婚后抚养费的标准......


·工伤赔偿金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工伤赔偿金是夫妻共有财产吗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


·遗嘱公证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公证撤销的条件是什么?1、遗嘱人自身情况发生变化,如因经济状况窘迫、疾病等原因而将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含动产和不动产)部分或全部转让、出售、......


·一、交通事故给了预付款可以取车吗?
      一、交通事故给了预付款可以取车吗?交通事故给了预付款也不一定可以取车,取车的时间要等交管部门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