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前毁约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前毁约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前毁约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之前有口头协议的话,口头协议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合同生效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生效。合同生效的时间,因合同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受要约人表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要式合同,须双方依法定形式办理特定手续后,还必须交付标的,合同才告成立。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生效的程序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生效。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生效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生效。二是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的程序有特别规定或者约定的,完成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是合同生效的时间。当然,其实绝大多数的合同都得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合同没有正式签订之前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比较少。这还是得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分析的,大多数的情况下,合同没有正式签订之前,双方当事人还都有可以选择的余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假释期满发现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一、假释期满发现新罪是否构成累犯?假释期满发现新罪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最新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最新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


·对于自书遗嘱必须有执行人吗?
      对于自书遗嘱必须有执行人吗?自书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


·法院判拘役出来身份证能用吗?
      法院判拘役出来身份证能用吗?一、法院判拘役出来身份证能用吗?出狱的人在以前身份证的有效期内,是可以继续使用的,超过有效期需要续期补办。......


·刚签的店面合同想违约需要赔偿吗?
      刚签的店面合同想违约需要赔偿吗需要,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


·谁能申请工伤认定
      谁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


·中国农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中国农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在我国土地只具有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归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者仅能使用土地,并且使用土地的权限还是有......


·毒品死刑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一、毒品类别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


·分公司的债务是有谁来承担?
      分公司的债务是有谁来承担?一、分公司的债务谁来承担《公司法》第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一个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但分公司负责人没有法人资格,也就......


·申请笔迹鉴定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申请笔迹鉴定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申请笔迹鉴定去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笔迹鉴定条件:1、一般要求委托人提......


·带薪年假怎么算工资
      带薪年假怎么算工资职工带薪年假工资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