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产品质量违约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产品质量违约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是什么?
  
  
  产品质量违约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是必须具备违法行为和主观故意两个要件。
  
  
  违法行为是指加害人违法实施的侵害他人权利或损害他人利益的作为或不作为,作为和不作为均可成为违法行为。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 条规定的欺诈行为就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使被欺诈者陷入错误判断,或加深其错误、保持其错误,而虚构、变更、隐匿事实之行为。沉默于法律、习惯或契约有告之义务的场合,应构成欺诈行为。因此,欺诈行为既包括经营者积极编造虚假情况或歪曲事实,故意告之消费者虚假情况,也包括有意隐匿真实情况,有义务告知消费者而不告知。
  
  
  所谓故意是加害人希望或者放任其行为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伤害的主观心理状态。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行为人预见到行为的后果;
  
  
  二是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希望是行为人通过一定的行为努力追求行为后果;放任是行为人虽然不希望其行为后果的发生,但并不采取避免损害发生的措施,以至于造成了损害的后果。故意这种主观过错常通过民事欺诈行为、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等给社会造成危害性比较大的外在行为表现出来。
  
  
  二、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侵权领域只要符合前述构成要件,就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合同领域,原则上也可以适用,但要作出一定的限制。限于以下范围适用:
  
  
  第一,故意违约,如新《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之规定。
  
  
  第二,因重大过失而违约。
  
  
  第三,在某些特殊合同关系中,不论过错与否,一律适用惩罚性赔偿,己将惩罚性赔偿适用于“当事人之间具有特殊关系”的违约案件,如银行和储户,雇主和雇工、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理由是合同一方拥有较强的交易势力,另一方无法与之抗衡。
  
  
  第四,在有些情况下,即当违约方有机会容易逃脱责任时,也可适用惩罚性赔偿。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规定的赔偿是存在两种性质的,一种性质就是补偿性的,另外一种性质就是惩罚性的,而惩罚性的赔偿主要是集中在一些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是食品存在安全问题,需要当事人故意从事一种侵权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民的著作权可以被继承吗?
      公民的著作权可以被继承吗?公民的著作权不一定可以被继承,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他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在本法规定的......


·民法典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一、民法典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般类型的民事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些现象,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即使实施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是也给没有过错的公民造成了财产损失,或者是造成了人身损害,那些,......


·偷税漏税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一、立案税务机关对受理的税务案件,都要听取知情人和有关单位及群众的意见,根据违章情况确定查处办法。1、对违章事实比较清楚、情节轻微、数......


·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合同是否收回?
      一、辞退员工合同是否收回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


·商标侵权行为的抗辩理由有什么
      商标侵权行为的抗辩理由有什么1、通用名称对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的抗辩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范围广泛,可以通过商标争议......


·犯罪分子销售有毒食品如何辩护?
      犯罪分子销售有毒食品如何辩护?可以从作案动机是否成立、犯罪事实是否构成、不属于故意犯罪等情况来进行处理,辩护人应当根据事实及法律规定,对生产、......


·未出生的孩子抚养权怎么处理
      未出生的孩子抚养权怎么处理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行贿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怎么判罚?
      一、行贿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怎么判罚?应当对共同犯罪的负责人员处罚,其它人员可以按照从犯处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


·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该做什么?
      身体的健康是工作的本钱,除了日常的头疼脑热会影响我们的工作以外,有可能也会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或其他原因而受工伤,对于工伤而言,用人单位是需要......


·公司法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是商业运营的载体,而股东的是公司运营的主体的本金来源;自古以来有钱的地方必有纷争。股东权益纷争,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事,司制度是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