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内可以顺延吗

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内可以顺延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若是女职工尚在哺乳期内,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女职工的保护,需要顺延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一直到哺乳期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二、哺乳假可以一次性休吗从法律上讲,哺乳假不可以一次性休完。如果允许这样休,那么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就名存实亡,失去了意义,那还不如延长产假就行,何必规定有哺乳假。在协商的情况下,必须双方达成一致性的意见,才能够集中休假。用人单位如果集中休假则是违法的。顺延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这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但是,在顺延了劳动合同之后,期限届满之间,如果女职工自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不过顺延劳动合同后,合同到期单位提出终止合同的,此时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乘客如果抢夺方向盘怎么处罚
      乘客如果抢夺方向盘怎么处罚该行为本身就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身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是十年以上,最高死刑。没造成后果,也是三年以......


·婚姻法有关抚养费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有关抚养费纠纷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一、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公证的过程是:申请--受理---审查--出证这四步,公证如果材料齐全,快的一小时就可以办理完,......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定义是什么?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定义是什么?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国家的市场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我国的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街道的房子从20世纪中期的......


·脚手架钢管购销合同
      脚手架钢管购销合同脚手架钢管及扣件采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订立合同双方:需方:供方:供、需双方为满足需要方......


·改嫁还能作为遗产继承人吗?
      遗产继承一般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故事中陈家二老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应采用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


·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一、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监护的终止指的是父母在法律上可以停止对子女的抚养监护监护终止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民间借贷利率超36%部分无效
      民间借贷利率超36%部分无效民间借贷利率超36%部分无效吗?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肯定都不知道。虽然民间借贷一直存在与我们的身边,但我们对与它相关的......


·电脑产品购销合同一般怎么写?
      电脑产品购销合同一般怎么写?电脑产品更新换代快,企业会经常采购新电脑来满足办公需要。企业采购部门和电脑供应商通过签署电脑产品购销合同来确定......


·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一、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一、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误工费通常都是最后和其他的财产损失一起赔付的,没有必要单独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