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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有哪些?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有以下几点:1、载人超载超速罪(该罪名也是对危险驾驶罪的补充和完善,严格意义不属于新增罪名)此次修正案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作了修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2、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办假证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的补充)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在我国法律上明确的法律规定,其新增的罪名,不仅仅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基本权利不受外界的侵害,同时不断的对《刑法》内容进行修正,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适应时代的发展,方便案件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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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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