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但是对方是有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
  
  
  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所致,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
  
  
  需要说明的是,免除抚育费,只是就抚养费而言,其教育子女的其他义务是不能被免除的,另一方不得以减免抚养费为由,限制或剥夺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权利。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1、首先来看下年龄,在18岁之后不用支付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给予另一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到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按照孩子劳动收入有生活来源,且能够维持生活的,父母可以停止付抚养费。但是任何期限都是规定,有特殊情况的话,还是需要有抚养义务,比如对没有独立能力生存的子女。同样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在学校接受教育的高中或高中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属于不能独立生活,要继续付抚养费给他们。
  
  
  2、带孩子的一方,如果再婚了,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
  
  
  很多人离婚时候孩子才一两岁,有的父母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为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便选择了再婚。如果再婚的继母或者继父,愿意承担部分孩子的生活抚养费和教育费用,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少给一些抚养费,只要好好对孩子就行。如果孩子直接就过继给了继父或者继母,他们就有责任对孩子生活费用予以支持,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免除抚养费。但是总归是自己的孩子,没有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为孩子做一些事情,让他感受到你作为父母的爱。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实际减少或停止支付抚养费。
  
  
  第一种就是离婚时候双方已经协商过了,一方有能力养活孩子,另一方不用出抚养费。双方当事人都认可并同意,就会生效。
  
  
  第二种是因为违法犯罪的情况,被收监在监狱的一方,可以暂时不给抚养费。到出狱之后,有了收入和经济来源,孩子尚未成年时候就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首先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非抚养方肯定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给抚养方的,否则抚养方的承受的经济压力会比较大,而且支付抚养费也是履行父母责任的一部分,除非抚养方的经济实力非常强,但是还是建议抚养费接受非抚养方的抚养费,让其尽到自己作为父母指责的一部分。
  
  
  在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只要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好,未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承担抚养费,那么就可以不用向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但是法院会进行查明抚养的一方是否有经济实力独自抚养子女长大,如果没有法院是不会允许未抚养方不支付抚养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国有土地使用证续期的规定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续期的规定是什么?住宅类是是自动续期的,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


·听证会的报名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
      听证会的报名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的参政热情的提高,各种听证会也经常召开。听证会作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广泛听取意见的一种方式......


·商标使用许可的方式有哪些
      商标使用许可的方式有哪些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


·诈骗罪法条及其量刑有哪些处罚?
      诈骗罪在我们国家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并且也经常存在于我们身边,让我们防不胜防,那么关于诈骗罪法条及其量刑有哪些处罚?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的规定,当......


·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如何计算一、法院受理费法院案件受理费按照诉讼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1、10000元以下的50元2、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5%-200......


·劳动仲裁老板没钱怎么样办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经常遇到的事情是:劳动仲裁后,有一个仲裁裁决,规定了雇主必须在多少天内履行裁决或判决的结果。然而,在判决生效后,老板以没有钱......


·一、农村村民选举有误工费吗?
      一、农村村民选举有误工费吗?选民参加选举政府没有误工费,这是每个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力,不需要误工费,也有个别地方,经济实力强,会发放误工费。......


·认定强奸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


·二手房定金合同约定里的注意事项
      随着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转卖二手房。现在的二手房并不一定是指旧的房子,如今很多新房子也被当做二手房来转卖。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约定,......


·行为人被检察院认定酌定不起诉入档案吗?
      行为人被检察院认定酌定不起诉入档案吗?不入档案的,一般所称的“案底”仅仅指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相关部门将其定罪的情况记录档案的行为。酌定......


·一、放弃遗产继承权以后还能继承吗?
      一、放弃遗产继承权以后还能继承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