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2023年新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认定?

2023年新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认定?
  
  一、新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认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判定标准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以及幼女的身心健康。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应从下面两个方面进行判断:
  
  1、性交行为违背妇女意志,这是强奸行为的内在属性。
  
  (1)主要有性交时未取得妇女的同意,性交当时征得妇女同意但是事后妇女因为其他原因反悔的,不属于违背妇女意志。
  
  (2)行为人在主观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而且客观上也违背了妇女的意志。行为人本想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性交,但实际上未违背妇女的意志。
  
  (3)一般排除丈夫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性交的情形,这是对违背妇女意志的必要限制。但是行为人误以为妻子为他女而加以强奸的,仍构成犯罪,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2、性交行为被强行进行,这是强奸行为的外在属性。这是指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不知抗拒,从而违背妇女意志。
  
  3、实践中,应当注意三点:
  
  (1)行为人明知是精神病人或者程度严重痴呆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何种手段,都以强奸罪论处。
  
  (2)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以强奸罪论处
  
  (3)认定强奸罪不能以被害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必要条件。
  
  (三)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妇女单独不能构成强奸罪,但是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或者间接实行犯。
  
  (四)主观方面有强行奸淫妇女的故意。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论幼女是否愿意,均应以强奸罪论处。
  
  二、强奸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出多样性的特点,出现了诸如婚内强迫性行为、女性强迫男性性行为等诸多新情况,因此,有必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强奸罪。需要特别注意,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夫妻间也会发生一些强奸行为。一般认为,夫妻之间既已结婚,即相互承诺其共同生活,有同居的义务,虽然其同居义务是从自愿结婚行为推定出来的伦理义务,而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但只要是婚姻正常存续期间,也应排除该行为构成强奸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北京股权转让代办注意事项有哪些?
      北京股权转让代办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北京股权转让代办注意事项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


·企业搬迁 赔偿有哪些内容
      企业搬迁赔偿有哪些内容目前我国城镇化进度大大加快,许多企业所在地址都面临重新规划的问题,重新规划搬迁就涉及到赔偿的问题。那企业搬迁赔偿有......


·房屋租赁在当今时代是比较常见的一个事情,大到一些大型的商场往
      房屋租赁在当今时代是比较常见的一个事情,大到一些大型的商场往外租赁,小到个人的房往外出租,在这些过程当中都有可能会产生租赁纠纷的相关问题。所......


·法医鉴定轻伤派出所怎么处理
      法医鉴定轻伤派出所怎么处理首先会对行为人做出处罚,但也仅仅是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而不会是刑事方面的处罚,毕竟此时不认为构成刑事犯罪。另外,......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夫妻离婚时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解决方式也就有协议解决和诉讼解决。协议解决子女抚养权......


·离婚诉讼要交什么材料
      在我国,离婚具体区分为了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当事人所需要交的材料是不同的,这点相信您都清楚。那么要是选择诉讼离婚的话,此时......


·法院强制执行期限一般是多久
      法院强制执行期限一般是多久我们发现一般只有针对民事诉讼中生效的判决、裁定才会存在强制执行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


·仅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仅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


·哪些情形可以撤销监护权
      哪些情形可以撤销监护权一、哪些情形可以撤销监护权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如何分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如何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


·如何看待国外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问题?
      未成年人是各国都十分常见的一种弱势群体,为了能保障其能健康的成长,各国立法机关都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法律规范。对于一名在中国任职的法律工作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