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哪些情况下可判缓刑?

一、在哪些情况下可判缓刑我国法律对适用缓刑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可适用缓刑。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缓刑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二、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几种犯罪分子想要申请适用缓刑,除了具备相应的积极条件,还应具备法定的消极条件,即不能存在下列情形:1、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2、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2)不具有悔罪表现的;(3)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4)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缓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应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对该犯罪分子新犯的罪或者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重新决定对其执行的刑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互联网违法广告类型有哪些?
      互联网违法广告类型有哪些?1、互联网广告,应当严格遵守《广告法》的规定,不得有以下情形:(1)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


·买卖合同到期自动解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事公办这是我们在社会中要有的一种基本的常识,很多人就败在了人情往来和面子上才忽略了去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比如在商品买卖的过程当中会涉及到买......


·分居两年后起诉会判离婚吗 需要哪些证据
      一、分居两年后起诉会判离婚吗其实,在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中,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


·帮助毁灭证据罪情节严重的行为该怎么判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


·反应过度踢人一脚死亡怎么判
      要具体分析。根据罪刑法定以及量刑原则,先要区分此案例中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同时还要明确行为人采取的行为是否是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原因。如果行为......


·新刑法对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新刑法对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


·产品质量行政责任?
      产品质量行政责任有哪些?一、产品质量行政责任有哪些产品质量责任是指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产品适用、安全和其......


·股权投资风险等级是几级?
      股权投资风险等级是几级?在市场交易中,许多企业或个人都希望得到外部的投资来解决自身企业的资金链问题。那么,由此也产生了专门以投资为业务的公司......


·企业能否使用未成年工?
      未成年工与童工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年龄,按照我国法律中的划分,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未成年工的话在年龄在16-18周岁之间。相信您都知......


·不安抗辩权发生的情形有哪些呢?
      不安抗辩权发生的情形有哪些呢?在当今社会,双方签订合同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但天有不测风云,我们可能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许许多多的意外,就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