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以下几种: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这是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有关人员。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二、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实施了上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其实在我国属于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当然在情节严重的时候,甚至会被认定为犯罪,即侵犯商业秘密罪。因而,很多时候说侵犯商业秘密需要承担的责任里面,就包括了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不过此时也要注意,一般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满足哪些条件合同才能生效
      满足哪些条件合同才能生效1、实质要件(1)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础,并以产生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


·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
      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未经再审裁决之前原判决不停止执行。凡事也不是死的,如果上级法院认为事关重大,虽没有再审......


·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联系与区别分别是怎样的
      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联系与区别分别是怎样的?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所拥有的两种不同的权利行为,两者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却是完全不相同......


·一、对方一直拖欠抚养费怎么办?
      一、对方一直拖欠抚养费怎么办?对方一直拖欠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我......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毁约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毁约吗?没有签劳合同是可以毁约的,而且没有合同也没有违约的情形。劳劝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


·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
      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一、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第一百一十......


·发明专利年费是多少钱,如何缴纳专利年费?
      发明专利年费是多少钱,如何缴纳专利年费?发明专利属于我国法定的三大专利类型之一,另外两种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同的专利类型,在申请的......


·微信中被骗不在少数,说不定大家就有可能是其中的一员,自己曾经
      微信中被骗不在少数,说不定您就有可能是其中的一员,自己曾经亲身经历了。微信被骗的钱财从几块到几百几千不等,被骗四百块钱的人会问微信被骗400能立......


·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配2023
      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配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


·行贿罪规定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行贿罪规定的构成条件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


·投标有效期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投标有效期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投标有效期的定义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