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房屋质量法律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法律规定的标准是什么?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的内容(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四)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六)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七)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主要内容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二、保修期规定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其实,国家制定的专门针对房屋质量的法律法规是非常的多的,甚至业主都可以凭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存在质量的房屋进行维权。如果是对房屋的质量进行检测的,那房屋的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暖工程等这些参考的法律规定又不一样,对于有些质量允许存在着一定范围内的偏差,但有些主体工程出现了质量问题情况就严重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按揭房子可以抵押贷款
      按揭房子可以抵押贷款一、按揭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就目前各行规定来看,很多银行都不接受为个人办理房屋二次抵押业务,但是贷款还清之后,可以抵押贷......


·挪用资金罪数额是怎么算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挪用资金犯罪只能有特点的主体构成,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实践中,行为人挪用资金数额的大小,是影响刑事责任轻......


·不能以超龄为由否定劳动关系吗?
      不能以超龄为由否定劳动关系吗?一、不能以超龄为由否定劳动关系吗不能以超龄为由否定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并未对劳......


·职务作品是什么意思 职务作品种类归属是怎样的
      职务作品是什么意思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


·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在工作中,大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如果原公司重新注册新开公司,那么在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


·各类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各类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什么?各类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科、文、卫......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以后可以再次申诉吗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以后可以再次申诉吗一、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以后可以再次申诉吗?可以再次提起申诉的;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


·网络诈骗案立案标准
      网络诈骗案立案标准一、网络诈骗案定义在网络上通过欺骗或不正当手段,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从法律方面,可构成犯罪,统称网络诈骗罪。属于诈骗罪的......


·侵权责任法全文的内容是怎样的
      侵权责任法全文的内容是怎样的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侵权行为是比较多的,就包括消费侵权、动物咬人、环境污染造成的侵权等等,而在有侵权行为的同时,就......


·被高空坠物砸倒身亡可以协商解决吗?
      被高空坠物砸倒身亡可以协商解决吗?一、被高空坠物砸倒身亡可以协商解决吗?被高空坠物砸倒身亡不可以协商解决,当发生高空坠物致人重伤的责任物品......


·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变更?
      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变更?(一)协议变更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